权利运动 Human Rights Campaig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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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1, 2012, 10:21:17 PM5/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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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运动 Human Rights Campaign in China


陈虎彪替农民工讨工钱15年无果被迫举旗反腐

Posted: 21 May 2012 04:02 PM PDT

(2012-5-22)权利运动发布: 1949年11月12日,陈虎彪出生在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兴安乡9大队。陈虎彪小时候家里非常贫穷。因而他在读书的时候就立志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有些作为,为家乡摘掉贫穷、落后的帽子。陈虎彪的前半生一直从事道路、桥梁、涵洞建设,他先后带领父老兄弟建设了数不清的工程。陈虎彪精通技术,本人是道桥工程师,他的工程队伍越做越大,在当地是一位很有名气的企业家。四川省德阳市第十建筑工程公司长期聘用他为公司副总经理。

正当他的事业蓬勃发展、突飞猛进的时刻,一个意想不到的严重问题发生了——铁道部第十九局第三工程处明目张胆的截留、拖欠他们工程款。而铁道部第十九局第三工程处截留、拖欠他们的工程款,数额达几百万。陈虎彪无法向跟随自己的父老兄弟交代,先是把铁道部第十九局第三工程处起诉法院,结果他为农民讨工钱,奔波15载无果。甚至,连最高人民法院也枉法裁判。

下面是陈虎彪总指挥简单叙述自己的案例:
1993年5月,我受四川省德阳市第十建筑工程公司委托与铁道部第十九局第三工程处签订了Dk205+717 — —Dk206+404.55(鹅项颈隧道、田家沟大桥、及路基、护坡等)的建设工程。约定工程质量按铁道部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章施工。具体工筹按铁二院审核的单价计算(5003159、97+280092、45+)。1993年5月30日,正式开工。1996年8月27日全部竣工。整个施工现场由铁道部第十九局第三工程处委派工程师刘正茂专人监督,工程师刘正茂分别在9项工程签字“验收合格”。但工程款陆续仅付给我们192万,还不够整个工程款的三分之一。三年的时间里有1000多人为建设鹅项颈隧道、田家沟大桥工程付出了宝贵的汗水。其中90%是农民工,10%是省德阳市第十建筑工程公司技术人员。但他们的血汗钱至今也没有结清。我被迫筹集资金先为大家垫付部分工程款。

在我多次向铁道部第十九局第三工程处追收工程款无果的情况下,我于1997年3月把铁道部第十九局第三工程处告上了法庭。本来一个事实清楚的案件,让法院一胡折腾,问题更复杂了。15年漫长的法律诉讼程序,把我折磨的死去活来、债台高筑、倾家荡产。共得到七份相差悬殊的荒唐判决书。所谓的“人民法院”是地地道道的鬼门关!在这个权钱交易的黑暗社会里,有理没钱难讨公道啊!我为了能尽快得把1000多位弟兄们血汗钱讨回了,想尽办法向亲友筹集资金去满足当权者需要。没想到越陷越深,从底层法院打到最高法院15年来,明的、暗的,我又白白的耗费了300多万。到头来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请大家关注一下,我的1000多位弟兄们血汗钱何时能讨回了?

铁道部第十九局第三工程处究竟欠我们多少血汗钱?按当时的工程预算,仅当时的材料费就花掉4百多万,可1999年5月12日成都铁路运输中院的一审判决判决书仅判1710528、96元。第三次2006年6月15日,成都铁路运输中院又下达判决书,不顾事实,找一个不具备审计资格的四川鹏程会计事务所,对我们的工程做了一个不完全的审计,结果仅仅3125514元;法官又那减这扣,最终只判269248.31元;第五次判决,2004年2月16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庭认定四川鹏程会计事务所,不具备审计资格。虽然按原始鉴定计酬,但还是对我们民工的部分付出,不给计酬。法官对我们的歧视我也无可奈何,最终判给我们4百多万。假如当时这么点钱能给我们,我也会带领弟兄们忍气吞声算了,可生效判决得不到执行又让我们回到了原地。

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被迫和多位志同道合、同命相连的朋友成立了民间反腐联盟,立志通过上访举报和揭露腐败,推动温总理的政治体制改革,把的腐败彻底铲除。

陈虎彪电话:13388121949.

此信息由反腐联盟马波提供、权利运动劳工权益项目编辑


国家赔偿有多难?因举报被构陷的陈武利第五次申诉书

Posted: 21 May 2012 03:56 PM PDT

《国 家 赔 偿 申 诉 书》
申诉人:陈武利,男,1969年4月24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湖南省凤凰县人,住湖南省凤凰县沱江镇建行宿舍。

身份证号:433123196904248130 电话:13574386307

委托代理人:刘玉英,女,1952年5月4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凤凰县人,住湖南省凤凰县沱江镇建行宿舍,身份证号:433123195205040045(系申诉人陈武利的母亲)。

赔偿义务机关: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法定代表人:李立新 院长

申诉请求事项:

一、请求依法撤销湖南省高级法院作出的(2011)高法赔字第2号赔偿决定书(第二项除外)---(以下简称2号赔偿决定书);

二、赔偿因在关押期间环境恶劣,申诉人身体受到伤害被染顽疾,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994580元;

三、赔偿申诉人因继续治疗综合后遗症的费用为人民币300000元;

四、赔偿申诉人精神抚慰金500000元和经济损失、律师费等300000元;

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责令赔偿义务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书依法恢复申诉人的工作。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2000年3月至2004年10月期间,被凤凰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00)凤刑初字第31号和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0)州中刑终字第113号刑事判决书以挪用公款罪判刑六年。后经法院复查和再审,凤凰县人民法院于2008年12月5日作出2008凤刑再字第1号刑事判决书宣告申诉人无罪,申诉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赔偿义务机关于2011年5月16日作出(2011)州法赔字第1号赔偿决定书。赔偿请求人因不服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州法赔字第1号赔偿决定书,申请复议至湖南省高级法院。湖南省高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2011)湘高法委赔第2号赔偿决定书,申诉人认为2号赔偿决定书适用的赔偿标准存在不当,未履行国家赔偿法明确规定之相关义务,为此现向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撤销该决定,并依法支持赔偿申诉人的全部请求。

一、精神抚慰金赔偿数额过低

申诉人举报违法犯罪行为非但未得到褒奖,反而还因此受到错判,在同事及朋友面前受尽鄙视,原一向开放的性格,现却变得沉默少语,在关押期间结婚不久的妻子及家人也因外人的指指点点而蒙羞,难以抬头,不能与原亲朋好友来住。从而可见,因错判入狱给申诉人及家人的名誉和荣誉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害,然而2号赔偿决定书仅仅赔偿申诉人精神损害抚慰金区区20000元,不知其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明显与申诉人及其家人实际受到的精神损害相比较,赔偿数额过低。

二、支持事项,未在决定中体现,也未采取具体措施落实,存在不实际

在本院认为栏中,赔偿义务机关称“故其提出的要求赔偿义务机关为其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应予支持”。然而在决定栏中却未能给予体现,2号赔偿决定书未明确采取何种方式方法,为赔偿请求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不切合实际。

三、身体受到伤害,未得到赔偿

申诉人因被错捕错判而被关押,关押后因恶劣的监狱环境,在关押期间,不幸身患湿疹、尖锐湿疣等疾病。因条件治疗有限,错过治疗时机,申诉人所患顽疾,现仍需继续治疗。然而赔偿义务相关却不尊重事实,故意不对申诉人的病情做相关司法鉴定,逃避其履行国家赔偿法定之义务。明显与客观事实及法律的规定不符。《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四、不履行相关义务,损害了赔偿请求人权利的实现

申诉人被错捕错判入狱前,原系凤凰县建设银行的正式职工,因受错判而被开除公职。被宣告无罪后,赔偿义务机关却未向申诉人原单位发出应恢复工作的司法建议书,也未依法告之赔偿请求人应向何主管部门主张权利,因赔偿义务机关的不作为,阻碍了赔偿申诉人权利的实现。

五、申诉人蒙受不白之冤,遭受巨大损失,赔偿义务机关应承担赔偿责任

申诉人因被错捕错判而入狱,为能洗清冤案,家人多次以诉讼及到上级部门上访的方式四处奔走,为此花费巨资,原有的房屋也被变卖,其财产遭受巨大的损失,纯属赔偿义务机关的错判而造成,两者存有必然的直接因果关系,然而要申诉人承担与法不公,于事实不符。因此,申诉人的经济损失应由赔偿义务机关承担。

六、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申诉人因被错捕错判而入狱,纯属相关责任人的假公济私,徇私枉法所故意造成,为此请求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于法有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一)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
(二)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对有前款规定情形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2号赔偿决定书遮遮掩掩,未按国家赔偿法的全部标准,如实向申诉人支付赔偿金,又未依法依事实履行相关义务,为此现特具此书向最高法院申诉,请依法支付申诉人赔偿请求。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赔偿申诉人:陈武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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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2, 2012, 10:24:42 PM5/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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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凤:逼迁的恐怖气氛越来越重,全家已没有任何安全保障

Posted: 22 May 2012 06:10 PM PDT

(出没在张淑凤房前屋后的逼迁人员)
(2012-5-23)权利运动发布:
坚守房屋、抗不法强拆已三年的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前进新村张淑凤致电权利运动,当局为了逼迁,在原先配备专门车辆和安排的监控人员实施骚扰外,最近在晚上又增加了一班从未见过的、类似于黑社会的人物游弋在自己的房前屋后,让一家三口(尤其是正在读书的女儿)感到巨大的恐怖威胁。

据张淑凤反映,白天监控人员无事生非对自己谩骂,故意激化矛盾。到了晚上换班,有几个不认识的人接班后,时不时象幽灵一样出没在自己象孤岛一样的房屋的前后左右,给一家人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感觉生命时刻将受到严重的威胁。这些监控和逼迁人员自称是受仁和镇雇佣和安排,而当张淑打110报警后,出警的仁和镇派出所警察称不知道这些监控和逼迁人员来自哪里。

“请一定把消息发出去”,张淑凤急切地告诉权利运动志愿者。为此,张淑凤还向权利运动发来部分现场图片。

张淑凤电话:13718139034.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土地和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中共党员杜时吉:浙江司法机关何时撤销对我的报复陷害判决

Posted: 22 May 2012 05:25 PM PDT

《控 告 申 诉 信》
我叫杜时吉、男、70岁,原:中共党员、浙江省农业厅畜牧管理局副处级调研员、浙江省牧工商联合公司经理。我一生廉洁奉公为国家做出过许多贡献,并获得过农业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农业厅多种奖励的老干部,举报主管局原局长吴金先挪用公款600万元不归还等重大犯罪遭诬陷的受害人。因省高院领导童志兴和承办检、法官明目张胆包庇重大犯罪,制假造罪诬陷举报人,疯狂勒索人民币7.8万元等无法无天的犯罪行为、继续陷害我,逼迫我走上控告之路!联系电话:0571— 86035727、81580046。

被控告人:
童志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厅级专职委员;
宏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郑虹、徐丽云,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法官;
陈乃龙、沈海明,杭州市江干区反贪局检察官。

控告事由:
被控告人包庇重大犯罪、诬陷举报人、勒索钱财、徇情枉法、制假造罪,事实如下:
陈乃龙、沈海明包庇重大犯罪、诬陷举报人、勒索钱财。因我将濒临倒闭的公司办成全国同行前茅的企业,局长吴金先强迫我上缴生产发展基金供其支配。因吴滥用职权已经搞垮了五个实体,并存在重大犯罪嫌疑,我予以拒绝。吴在对我进行一系列打击报复,直至强行免职后,串通陈乃龙、沈海明对我进行了半年多的非法调查。

因查无实据,陈和沈用“不交钱就把你抓起来”向我勒索人民币2.8万元。我忍无可忍,于1999年3月下旬向陈和沈递交了关于吴金先重大犯罪事实的署名举报信。4月1日陈和沈却把我抓起来,制造了五件诬控(已被推翻了四件)。陈和沈承认4.39万元和3万元业务费,是和副经理保管的3万余元业务费一起,早在两年前就已经奖励给公司的每位职工,我和副经理一样,分配所得1万元,却采用少取证和胁迫少报分得数的手段制造分配缺口,诬我贪污4.39万元(已被推翻);采用篡改和强加的手段,把当众“交”给我钱的事实,制假成“送”给我,被证人和我当场揭穿后,又采用暗留个别“送”字和涂改笔录的手段继续栽赃(证据从略),诬我受贿3万元(承认钱都已经奖励给公司职工了,何来的贪污、受贿?诬陷是明摆着的!),并以“取保候审”再次向我勒索人民币3万元,从扣押银行存款后,既不予取保候审,又不给收据。

郑虹贪赃枉法。初审时郑虹诬判我四件犯罪(已被推翻了三件),并用“缓刑”向我妻子勒索人民币2万元,用的是“诉讼费收据”。

徐丽云徇情枉法。重审时徐丽云推翻贪污的诬控,却把承认同是一起奖励给公司职工的3万元业务费,说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并置“上诉不加刑”原则于不顾,在推翻初审三件错判的情况下,把缓刑加重成实刑,还采用三次调换判决书的手段,把勒索到的2万元人民币改成200元。

宏声徇情枉法。终审时宏声承认钱已经奖励给公司每位职工的事实,却用陈乃龙、沈海明暗留栽赃的“送”字为依据庇护冤判。

童志兴徇情枉法。童志兴在复查法官提请纠错的情况下,今年1月14日下午答复说:对你的事我是同情的,但是你在处理该业务费中确实存在错误,也分得了1万元钱,要在八几年就是“万元户”了,如果我们给你纠错,无法对下面交代;推翻三件错判,把缓刑改成实刑不算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被勒索的7.8万元钱你可以去要回来;如果受贿罪不合适,我看是否可以定贪污罪;经调查,承办检察官不承认接到过你的举报;如果你再不服,可以向上申诉!。

从陈乃龙、沈海明在我举报重大犯罪时抓我、制造五件诬控、勒索人民币5.8万元,到郑虹诬判我四件犯罪、勒索人民币2万元;徐丽云诬判我一件犯罪、在推翻三件错判的情况下把缓刑加重成实刑、把勒索到的2万元人民币改成200元;宏声用假证言、假口供庇护冤判;最后到童志兴为了庇护下面的无法无天,用“错”继续冤枉我的一系列行为,不仅造成重大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为党和国家利益的无辜举报人蒙受两年冤狱之苦,被害得倾家荡产,没有退休、没有养老、医疗保障,长期挣扎在病、困和精神折磨的痛苦之中,母亲悲愤而死也未能见上一面,妻子患了癌症的严重恶果。

欢迎媒体调查采访/杜时吉

陶国芬:政府是如何把草民逼成冤民的(二十七)

Posted: 22 May 2012 05:21 PM PDT

——无锡袁天放为了忘却而纪念警察施暴五周年
五年前的1月16日,是因为我参与举报无锡市原西园弄村书记,在征地和房地产开发等方面经济腐败,其中:四块被征地土地的收入不入账!当政期间有四百余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白条”未作任何查处!贿赂一辆崭新轿车给原副市长杨某某••••••。再为百余位业主依法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经四年反映未果才赴京上访,惹恼了当局。

以上两件事情,全都依据国家法律和法规行事。为党国效劳之举,竟受到诬陷而拘留十五天!

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杨治平和高建伟在询问和查证期间违反法律,丧失人性,对我刑讯逼供而致伤。(有医院伤情鉴定报告证明)。而且所谓的“犯法现场”在北京,但“驻京联络处”全体工作人员的公安询问笔录中没有半点儿反映出我有违法事实!

如此漏洞百出的案件,“零公正”的无锡胡裁乱判,致使我不服判决申诉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至今北京上访已十三次••••••中央为维稳绞尽脑汁,而地方政府却不遗余力地制造着访民的产生,我早就变成了“稳控”对象!小区两边传达室有大头彩色照片摆放,警务室顾铭汝时常关注我的行踪•••••••!由此而造成国家维稳经费的快速增长••••••

无锡的公检法,多少打点交道,检察院对查处“四块土地”回复村民,“蛮复杂的,不查了!”公安局两违法警察高升了:法官枉法裁判不受“法官法”等制裁,等等事实告诉人们:国家要落实依法治国我们无锡当局不答应!

警察原本在我心目中是崇拜的。当报纸媒体有关杨明银、佘祥林、赵作海,聂树斌等复杂案情时,还没认为“第一道办案工序”的警察有多坏?但现在直接面对警察之后,则让我变得对警察横眉冷对了!

杨治平、高建伟对我施暴五年了。虽犯法、仍风光,值得庆贺。值此五周年之际,及时提醒违法分子杨治平、高建伟们作好接受法律严厉惩罚这一天的到来!

同时拷问无锡当局:为冤屈我要鸣几年?这直接考验政府执政能力的强、弱!

受害者袁天放:13961702209。
特务顾铭汝电话:13915359008。
蠡园开发区政法委书记徐小华电话:13701512003。

无锡桃农辛勤劳作,公安带领保安寻衅滋事

Posted: 22 May 2012 02:26 AM PDT

(2012-5-22)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早晨,吴菊芳带领唐美英、于惠芳、邵仁妹等20余位桃农到惠山区阳山镇狮子山水蜜桃种植大户张炳泉那里打工包桃子(为保证水蜜桃的品质,在水蜜桃长熟过程中必须用纸袋包扎,是一项费工费时的工序)。11点半时左右,警察丁海阳带了10来个保安前来寻衅滋事,将多位辛勤劳作中的桃农打伤,并把唐梅英抓走。

据反映,当时包桃子的打工人员(都是妇女)正在工棚中吃饭,丁海阳突然带人闯入要抓唐梅英,大家就质问丁海阳为什么无缘无故抓人?双方发生拉扯,打工妇女有人的围裙被撕烂还有被打伤,唐美英上身被扒光,而后被强行弄上车带走不知去向。

唐梅英本人原来也是水蜜桃种植大户,桃园后被当局非法征收。为了生计而被迫为其他种植大户打工。也因为举报当局非法征地而屡屡遭到当局的打压和迫害。

唐梅英电话:13861804692。
于惠芳电话:13382220192。
邵仁妹电话:13115056807。
张炳泉电话:13606158887
丁海阳的警号是220803。电话:0510-8369192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劳工权益项目编辑

天津召开“党代会”,维权人士张建中被限制人身自由

Posted: 21 May 2012 11:31 PM PDT

(2012-5-22)权利运动发布:
这几日,天津市委正在举行党代会,反腐维权人士张建中自昨天开始遭软禁。今天上午9点,张建中要求由警察押着出去买点菜和生活必需品而被拒绝。期间,看押张建中的警察说打电话向墙子派出所的领导请示,但一直没回复。无奈之下,张建中多次打110请求公安局的领导是否能有一丝的人性让他由警察押着买点菜?然而直到下午也没让张建中出去。

据了解,张建中是因联名举报天津滨海新区贪腐势力,以及举报天津公安人员将多辆报废车辆底档改为正常行驶车辆,而被长期打击报复以致被单位报复开除。张建中从此走上了继续揭露腐败的维权道路,从而积极投身于访民的维权活动和推动宪政的公益事业。张建中的实名举报极大地触犯了利益集团的敏感神经,使得对张建中的迫害一刻也没停止过。利益集团利用公权胁迫其妻子要与张建中划清界限,否则工作难保,在不得已之下张建中只能和妻子协议离婚,其正在上学的孩子由张建中抚养。

警方这次将张建中软禁的主要原因是天津市党代会召开,当局担心他和维权的访民们到党代会的会场外揭露中共领导下的公权力贪腐势力横行。其次是近日天津可能有多个大的维权活动举行。

张建中不理解,为何执法犯法践踏人权的暴力机关却是公安部的先进模范单位?这与他们的疯狂维稳是不是有直接的关系?几年来,张建中曾遭墙子派所无数次的非法监控和软禁,他对这种执法犯法践踏人权的行为表现出极大的愤慨和谴责。

张建中电话:13102240525
墙子派出所电话:022-26462210。
督察电话:022-23130258;022-27319000。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出乎意料!福建维权人士李祥谋被罗织罪名重判

Posted: 21 May 2012 08:13 PM PDT


(2012-5-22)权利运动发布:
著名维权律师刘晓原发@推称:福建维权人士李祥谋因坚持帮助遇难者讨说法,被司法机关罗织“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名,于今日在石狮市法院重判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据悉,今天对李祥谋进行宣判,石狮巿法院如临大敌,除了安排法警值庭,又象去年开庭审判一样调用中国军人——中队武警值庭,他们还手持橡胶警棍。调用武警值庭,石狮巿法院已严重违法!

从赤脚律师纪斯尊伪造公章案、到福建三网民案,再到今天的李祥谋案,福建司法对维权人士都是重判。“维稳”已然成为司法不公的毒瘤。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上海近百访民参加赵迪迪、高信翠信访听证会

Posted: 21 May 2012 07:50 PM PDT

(2012-5-22)权利运动发布: 今天上午,赵迪迪、高信翠夫妇信访听证会在上海市徐汇区党校举行。为防止当局借所谓的听证会使坏,上海访民毛恒凤、金月花、王扣玛、孙建敏等近百访民前往旁听。

据了解,赵迪迪、高信翠夫妻俩是因为十年前房屋遭到当局的不法强拆而成为访民。当时,赵迪迪、高信翠有门面房和居住房,家庭已属于中产阶级,遭遇不法强拆后,不仅蒙受巨大经济损失,还沦落为被强拆难民。一次次的诉讼,合法权益被一次次的枉法裁判,赵迪迪、高信翠夫妻俩成为被上访冤民。

今天的公开听证会周边,当局早有“维稳”措施,助纣为虐的警察、保安比访民更多,场面壮观,许多访民被阻止进入听证会现场。

高信翠电话:13661858454。
毛恒凤电话:13901662286。
金月花电话:13918030465。
王扣玛电话:13601929155。
孙建敏电话:13671947476。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为陈光诚发声、与王胜俊对话,纪斯尊在京被劫

Posted: 21 May 2012 07:29 PM PDT


(纪斯尊带领福建冤民在北京南站声援脱离东司古的陈光诚)
(林应强等冤民被截回福州后处于被监控中)
(2012-5-22)权利运动发布:
自诩为民主斗士的福建泉州维权人士纪斯尊先生,先期带领福建冤民在北京南站为陈光诚声援。前日陈光诚顺利赴美后,纪斯尊又到最高法院,要求与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对话。结果,被福建维稳人员劫回,目前软禁在福州市百合温泉大酒店。

据悉,近日福州警方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对进京上访的冤民不是非法关押就是恐吓,或所谓的调查取证。许多进京上访冤民遭遣送回福州后,一部分被非法关押在福州北峰山区某地。先期被截回福州林应强等人一直处于严密监控之中。

纪斯尊电话:1895916297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权利运动Human Rights Campaig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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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3, 2012, 10:15:22 PM5/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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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荆陵律师与网友一起到医院看望女杰李碧云

Posted: 23 May 2012 05:21 PM PDT


(李碧云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2012-5-24)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著名人权律师唐荆陵与广州几位网民一起去顺峰山的顺德中医院内科探望了病中的维权人士李碧云。她连续多年为家乡父老的土地和选举权益奋战,两次坐牢,二度被伤,不改初衷。最近更成为因参选人大而被控破坏选举罪的第一人,实为女中豪杰。

据了解,李碧云女士被打伤后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疗,目前已经在中医院住院一个多月,身体依然没有康复。李碧云表示:自己还需要一段时间的住院治疗,感谢大家的关心和支持。

李碧云电话:13726658261。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冤民马兰英收到新疆自治区高院违法作出的驳回通知书

Posted: 23 May 2012 04:28 PM PDT

(以不具有法律效力的通知书形式忽悠当事人已成为大陆地区法院的司法恶习)
(2012-5-24)权利运动发布: 按照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诉讼当事人应当作出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因为只有判决书和裁定书才具有法律效力,这是一个起码的法律常识。然而,近日新疆冤民马兰英却收到一份新疆维族自治区高院于2012年4月18日作出的、非骡非马的(2012)新行监字第10号“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劳教制度本身就属于违宪的行政行为,法院再以不具有法律效力的通知书形式驳回受害者的再审申请,显然是一种剥夺当事人诉权的司法不作为。

1964年,马兰英一家从经历大跃进而十室九空的河南到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的五工台乡落户;1979年,因为五工台乡政府说其从事投机倒罪,一家人吓得逃到到伊犁州特克斯县务农;1985年,呼图壁县五工台乡的乡长蒋全仁请有“投机倒把”能力马兰英一家回五工台乡,帮助销售乡淀粉厂的产品。

户籍地一直在呼图壁县五工台乡的马兰英,眼看家中4个孩子都已渐渐长大,就要求政府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土地承包。乡政府没有直接回绝马兰英的要求,只是要马兰英一家补交离开呼图壁县规定的如“村提留”、“乡统筹”、“两工”、“两金”等各项苛捐杂税共计8万多元。

补交8万余元的苛捐杂税,不仅说明中国农村的税赋之沉重,对有4个孩子即将成家的马兰英来说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为此,马兰英在地方上一遍遍求爷爷、告奶奶请网开一面,但地方政府非常坚持党的政策,哪怕明知这些苛捐杂税属于非法,也没有人对马兰英的哀求给予理睬。

没办法只有进京上访一条路了。通过进京告御状,1999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马兰英一家终于分到了一部分耕地,原来8万余元的苛捐杂税也只交了6000余元。

尝到告御状甜头的马兰英希望地方政府能够彻底解决问题,于是继续进京上访。等待马兰英的当然是党和政府早就制定好的、千篇一律的扰乱社会秩序,程序是先拘留所,再劳教所。

在2003年至2005年的第一次劳动教养期间,已经60岁的马兰英老太太于2004年10月1日“国庆节”被强迫要求参加拔河比赛。结果,马兰英在剧烈的、且没有保护措施的拔河比赛中造成腰椎严重受伤,经司法鉴定为8级伤残。

第一次走出劳教所的马兰英以“非法劳教”为由将昌吉州劳教委告上法庭,同时要求女子劳教所承担7万余元的人身损害赔偿。新疆的三级法院一反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居然要马兰英就其在被行政强制期间对所受伤害进行举证,最后以“马兰英所受损害与劳教所拔河比赛没有因果关系”为由,驳回了马兰英的赔偿请求。

不服法院判决的马兰英再次进京,2009年12月昌吉州劳教委以“马兰英到五工台镇政府向武装部长柳茂忠无理索要面粉……扰乱单位秩序”为由,再次对其处以劳动教养1年6个月。

2011年6月30日,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冤民马兰英第二次走出女子劳教所日子后,残疾的马兰英从维护一家10口土地承包权利开始转向起诉劳教委的非法行为。然而,社会主义司法体系一次次的违宪违法来对付劳教制度受害者。

据观察,以通知书形式剥夺当事人诉权的司法不作为在大陆地区呈普遍存在现象,以然成为了司法恶习。

马兰英电话:13150353586.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废除劳教制度项目编辑

网络时代,江苏南通被强拆企业主张俊国劝告违法行政官员

Posted: 23 May 2012 06:24 AM PDT

做一个廉政的清官就应回应网络媒体的批评。

每个网友都常看到,有些政府官员看到媒体的批评,不敢实事求是地回答,害怕造成负面影响。

网络在当今世界上已成为监督政府施政、官员廉洁必不可少的媒体。有好多贪官是靠网络的力量把他们拉下马的;有好多政府官员靠网络阻止他们犯法犯罪的,有好多访民靠网络解决了他们的诉求。网民在逐渐认识到网络的力量。

一个依法维权的网络平台,不向政府拿一分钱,做的都是为民的好事和实事,却得不到一点政府的支持。网络的公民记者说了对哪位官员不爱听的话,还有被抓入狱失去人身自由的巨大风险。

我在新闻上看到广东省汪洋的一段话,把自己或官员比成仆人,把人民说成主人,主人向仆人提出不同意见是正常的。可现实情况是,主人别说提意见,就是见一下“仆人”的面都很难,有的要打着横幅抗议或示威游行才能见一面,有的定为非法要被公安机关抓去坐牢,这叫什么主人、什么仆人?今天我郑重警告那些违法犯罪的官员们,对你们所作所为,历史及人民都在记录下来,罪恶总有一天是要接受审判的。

南通红枫丽莱木业有限公司:张俊国
2012年5月23日星期三

卓友桂就当局报复陷害、法院蓄意枉判提起申诉

Posted: 23 May 2012 06:10 AM PDT

《刑 事 申 诉 状》
申诉人:卓友桂,男,1964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福建省福清市镜洋镇浮山村草埔乾28号,电话:13599379753。

申诉人不服福清市法院(2002)融刑一初字第587号《刑事判决书》严重枉法错判,特提起申诉。

申 诉 请 求
一、撤销福清市法院(2002)融刑一初字第587号《刑事判决书》。
二、重新开庭审理,改判申诉人无罪。
三、请求国家赔偿。

申 诉 理 由
一、本判决本质实质是严重官僚司法腐败权力案,必须坚决撤销!

理由与事实:
2000年官商(西山文武学校林秉国)开始征用我们浮山村共142.19亩,每亩2.5905万元或2.3998万元或1.2331万元,应付给184.0719元征地补偿金。但镜洋镇政府却只付给我们村民每亩5000元和6500元。严重截留、贪污、挪用西山文武学校征地总数几百亩征地款达千万元之巨!严重侵害我们全体村民重大权利,引发矛盾冲突。

我们村民采用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福清法院官官相护、层层包庇、前后七次审理,久拖不决,更引发村民强烈不满,不得不自发采取行动,制止侵权行为。

官商勾结,暗中雇凶报复。2002年7月12日,申诉人家中200多棵枇杷树被毁,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不但不追究毁果树者,反而把我扣下,与五位失地农民关进看守所。法院利用这一时机做出52号行政裁定书,驳回我们诉求,以官商相护,让我们村民无法依法维权。

法院又强行定罪判我一年徒刑,对我打击报复。目的:让我们无法举报揭举控告腐败贪官截留千万元征地款。所以,本案实质是严重官僚司法腐败权力案,必须坚决撤销!

二、本判决强行定罪,指控罪行事实严重不清,证据严重不足,完全不能成立,必须撤销!

本案产生的根本原因,首先是我们农民失地,补偿金被截留贪污。我们重大合法权利受到严重侵害。其次是我们采用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途径维权道路被堵,法院久拖不决,我们农民难于维权。第三,在实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下,农民情绪被官方不负责任官僚行径激怒了,才不得不自发采取行动,在自己村内道路上设置石仔。目的是要引起官方重视,尽快解决我们的问题。根本不存在交通全面中断,根本不构成扰乱社会秩序罪。因为行人完全可以自由行走、经过、往返。根本不存在严重扰乱正常生活秩序行为,因为,周边人们照样正常生活。充其量只存在稍微影响罢了,根本谈不上犯罪程度!

三、判决书严重自相矛盾,不能成立,必须撤销。

判决书已经采纳郭天明辩解,没有证据证实公诉人指控在家中主持会议,却还坚决定罪。

判决书认为:“申诉人为了给有关单位施加压力,以实现自己无理的要求。”完全不能成立,因为申诉人所有要求,都是合法的、有理的。要求足额获得征地款,合法合理,绝非无理!所以判决不能成立,必须撤销!

此致
福州市中级法院

申诉人:卓友桂

福州访民有感“访民情、解民忧、促和谐……”宣传

Posted: 22 May 2012 11:30 PM PDT

(上面访民情、解民忧……,下面维稳监控白色恐怖)
(2012-5-23)权利运动发布:
在福州常见到“访民情、解民忧、促和谐、谋发展、构筑警民情”的宣传条幅,然而事实又是怎样的呢?福州有大量的黑保安、黑社会人员,为了臭钱,为了一口脏饭充当当权者的雇佣兵!对抗胡、温政策,损害老百姓的利益。

残疾冤民林旭光说:“福州执政者不讲法律,在埠兴村直接动用“武装力量”搜刮民脂民膏,掀起了一场又一场疯狂的不法拆迁,对依法据争的农民们进行“毒打、掠夺、关押、劳教、洗劫”着折磨,一个个村民在恐惧中任人宰割,当权者一个个中饱私囊。村里干部在分脏时争吵的好处,被村民听到了,很多村民知道此事,他们分到了房子。

林旭光还说:“我们的祖房子四次被当局掠夺,财数屡次被洗劫,首先想到的是胡锦涛强调“依法治国”、“反腐倡廉一刻不能松,严查腐化决不手软…..”当成了大救星,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福州当权者用大量的资金,收养了黑社会人员对我长期挑衅、盯梢、跟踪,上访被关押、劳教,展现了福州政府的当权者掠夺成性,抢夺走我的母亲林惠珍的财物,还无赖得草菅人命命在旦夕,到时她死了也不知道是否有她的灵堂?还有过蓄意谋杀我的事件!哪一天,我家人的死亡,就是地方政府所害。

据悉:福州当局实施的是与“依法治国”背道而驰地方政策。这段时间,福州访民数百名进京上访,有的遭福州当局遣送后,一部分被非法关押在福州北峰山区某地,让访民在痛苦中挣扎、屈服,自然引起百姓的质疑与反感胡、温政策。

作者:福州冤民

上海七十三岁癌症老人凌荣辰给市高院、纪委、及新媒体的公开信

Posted: 22 May 2012 11:12 PM PDT

我叫凌荣辰,我要控告:高院执行局局长余志强出尔反尔;控告黄浦法院以权代法,暗箱操作,残害老人。

事实与理由:
因受骗我失去产权房,经法院判决胜诉后于2007.年1月.4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拍卖被我保全的房产,我等着拿回执行款买回住房。然而黄浦执行庭庭长刘庭碧、执行员李呜恶意拖延20个月,因房价上涨使我失去买回住房的能力。

现在黄浦法院为了把水搞浑,转移目标,竟散布言论说我有住房。在此必须澄清事实:迎勋路100弄6号502室15平米的房子是我父亲遣留下来的,我有6个妹妹一个姐姐这个问题与法院无关,是家庭内部问题。我的房子是瞿溪路120弄19号503室,是爱人单位分给我们的,即:被骗我失去的产权房。

我要解决的问题是我胜诉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为什么不依法执行?而是恶意拖延,先是要两案一并解决,后在二中院指令下才起动了执行程序,即将拍卖又说被执行人是吃低保的,并讲这是她唯一住房,这些有法律依据吗?这不是以权代法又是什么?恶意拖延执行20个月,被执行人的房产最终未被拍卖,不到50万的房子升值到150万最终庭长刘庭碧利用手中权力还给被执行人补偿7万多元,人们不仅要问你怎么知道的?我是在老西门派出派,周华警官当着我的面打电话给黄浦法院的胡郁良法官,胡法官在电话中告诉周警官说:法院最后己补偿给老凌7万多元。此时周华问我老凌有此事吗?我明确的告诉周警官:我不知此事,没拿法院所谓补偿给我的一分钱,既然胡郁良法官说了这件事,我一定要弄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我提出要他把这份档案材料打印给我,胡法官同意打印给我,直至三月十九号我到法院找胡法官他叫我去七楼档案室自己去打印,我到档案室一查看发现不少问题,其中发现了2007年7月4日执行庭对我执行案就裁定中止执行了,理由: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又看到2007年7月9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委托拍卖函,委托上海金槌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拍卖事宜。难怪执行中他们对我敷衍,搪塞,推诿,他们剥夺我当事人的知情权进行暗箱操作,恶意拖延20个月房价上涨使我买不起住房。难道这不是黄浦执行庭的责任吗?档案材料中未查到7万多元的补偿材料故又给胡郁良法官电话,我说:7万多元补偿材料我没找到,还是请你打印给我。此时他说:这是内部档案。请各位领导分析一下,这是什么意思?民事执行档案材料变成了国家机密材料,不得公开。

得知后我问法院仃止拍卖的理由,为啥要暗箱操作,他们避而不言。故到高院执行局询问,但他们不接待,叫我去高院信访,我去后是姓丁的女法官接待,我请她与执行局联系,她说:我只有登记、向领导汇报的权力,我没权力直接联系他,至于他们怎样处理,我没权力过问。她建议直接写信给余志强局长。于是我四月二十日给高院执局寄了挂号信,直至五月十日没有回复,故又寄了一封,至今仍没回复。信访条例不单单要百姓遵守,领导更应遵守,否则就是不作为。

下面是我给高院执行局的信及2007年7月4日中止执行的民事裁定书和2007年7月9日高院执行局的委托拍卖函。

据说黄浦执行庭庭长刘庭碧提升为黄浦执行局局长,如此心术不正搞打击报复的人,违法行使职权的人担此重职,能做到司法公平,公正吗?他对我提出的问题为啥不敢回答?

为此来信恳请领导为我俩十旬病残老人主持公道,使我问题早日得以解决。 七十三岁癌症老人凌荣辰携妻叩拜 2012.5.18

电话:13916269762

附: 1.给高院执行局信

2.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函

3.2012年3月19日,凌荣辰拿到2007年7月4日黄浦区法院裁定的《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高院执行局负责同志:您好!

我是(2006)黄浦区法院第307号案原告:凌荣辰。

在2007年8月1日我给高院张院长写了一封信,后这封信被转给了执行局余志强局长,2007年8月9日我收到执行局来信回复函讲:我局已将来信转至黄浦区法院执行庭并要求黄浦执行庭妥善处理本案,请你直接与黄浦区法院执行庭联系。

问题是:我多次去黄浦区法院执行庭,庭长刘庭碧对我进行敷衍,推诿,搪塞,拖延。最近在3月19日在档案室查看档案时才发现:沪高法(2007)委拍第903号委托拍卖函,2007年7月9日委托上海金槌拍卖有限公司经办:(2007)黄执字第378号案。但执行被拖延20个月最终未被拍卖。

今来信想了解高院执行局为何出尔反尔把应当拍卖的房产,后仃止拍卖的理由。请能书面告知。

来信请寄:闵行浦驰路235弄1号1001室12街坊 电话:13916269762

七旬癌症老人:凌荣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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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4, 2012, 10:36:34 PM5/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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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田丽不服北京当局信访答复,依法申请复核

Posted: 24 May 2012 05:45 PM PDT

(信访复查答复书完全是胡说八道)
(吴田丽申请复核书体现出中国老百姓对法治的执着)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土地和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检察院民行科长吕孝友蒙冤十三载上访记

Posted: 24 May 2012 05:16 PM PDT


(吕孝友展示荣誉证书)
(原本纠错案的民行科长如今成为了访民)
(2012-5-24)权利运动发布:
经预约并在哈尔滨等待多日后,蒙冤十三载的原七台河市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吕孝友于今天上午到省检察院信访室上访。原本约好由省检察院领导的接待,最终还是由已接待过吕孝友无数次的信访接待中心原主任接谈,结果仍然是要求再次把材料留下,等汇报领导后再给予答复。

2008年10月,正值行动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由七台河市检察院现任反贪局局长张严臣等人成了专案组,对当时协助收缴煤矿塌陷费的七台河市民行科账目进行检查。案件历时四个年头,经过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检察院、七台河市纪检委,及密山市人民检察院、鸡西市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检察院法纪局派人亲自指挥,几十人的队伍侦查后,发现民行科有8万余元被私分,检察机关以滥用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诈骗罪四大罪名对科长吕孝友提起公诉,民行科内勤李长荣、王守仁外逃。

吕孝友被移送到密山市检察院后,遭到刑讯逼供致残。密山市检察院在没有查清事实的情况下,强行以职权罪、贪污罪、受贿罪、诈骗罪等四宗罪提起公诉,而密山市法院照葫芦画瓢作出(2001)密刑称字第71号刑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5年。不服一审判决的吕孝友提起上诉,经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法院查明,民行科的81640元款项由内勤李长荣、王守仁以住房补贴方式取走,与科长吕孝友无关。但,鸡西市中级法院还是作出(2001)鸡终刑字第27号终审判决,以“吕孝友向煤矿老板索取500吨煤票子,价值20000元”为由,改判4年6个月徒刑。

在鸡西市中级法院作出的(2001)鸡终刑字第27号终审判决中,认定吕孝友索贿的是五百吨煤票子,而密山市检察院起诉书认定却是索要原煤五百吨。在属性上,原煤是物,煤票子是证,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而且,在500吨煤被吕孝友拉走卖给他人的证据的认证上,法庭认定的拉煤地点和检察院认定的拉煤地点、以及证人所说的拉煤地点都不一致。吕孝友认为,法院用捏造的证据给自己定罪完全是迫害。

据吕孝友反映,真正贪污公款的李长荣、王守仁不仅没有受到处理,现在居然已经办理退休,正在安度晚年。而自己拖着残疾的身体一直在为翻案而艰难上访,当然没有退休和医疗保险。

有人说:当今官场是十个人中有九个人腐败,那余下的这一个不腐败的人就得被整下去。原检察院民行科科长吕孝友的被判刑和无奈上访维权经历,似乎是专门给这句话下的注释。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宣传横幅下的阴暗

Posted: 24 May 2012 03:41 PM PDT


(被强拆人被抢后还怕盗?)
(“防盗”人员专门盯上了强拆后一无所有的林旭光)
福州当局打着“同心协力防盗抢,警民同心筑平安”的宣传条幅,让人想到盗贼太猖狂,社会治安太差,与地方执政者管理与所做所为也有一直的连带关系。

残疾冤民林旭光说:“福州当权者掠夺成性,收养了大量临时的黑保安、黑社会人员,他们随时都可以赶回家的可能,加剧了对社会公共安全的危害。

在大陆,有的人为了一口饭失去了良知和道德,愿意充当当权者的工具,来对付善良的百姓。

残疾冤民林旭光说:“福州执政者不讲法律,掀起了一场又一场疯狂的不法拆迁,对依法据争的农民们进行“毒打、掠夺、关押、劳教、洗劫、维稳、盯梢、跟踪等等”得折磨,一个个被不法拆迁的百姓在恐惧中任人宰割,当权者一个个中饱私囊,同时需要大量的的工具、走狗、奴才、帮凶、打手。

现在社会让人感到警匪一家,被害者上访被劳教、被盯梢、被跟踪,让百姓普遍认为胡、温软弱无能。

残疾冤民林旭光说:“我们受到极大侵害,上访反被劳教,当局保护了犯罪集团的为非作歹,架空了胡、温政策。2007年12月12日,福州当局派警察李福泉、书记陈齐富等人,砸开门侵入他们的祖宅,抄走他家的财物,其中一箱珍贵的寿山原石,下落不明。当局还以维稳之名,对我盯梢、跟踪、挑衅、洗劫,剥夺了我们坚决支持胡、温的举动,剥夺了上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

还说:“福州当局掠夺走我的母亲林惠珍的财物,还无赖得草菅人命命在旦夕,到时她死了也不知道是否有她的灵堂,曾经有过蓄意谋杀我,那天,我与家人的死亡,就是地方政府所害”。

据悉:残疾冤民林旭光的祖房四次被当局掠夺,财数屡次被洗劫得一无所有,状告无门。现在住处被装摄像头,人还被当局人盯人的跟踪。

陶国芬:政府是如何把草民逼成冤民的(二十八)

Posted: 24 May 2012 03:31 PM PDT


——拨开乌云见青天?
【提示:副标题上的问号是权利运动编辑加上去的,原因是访民林秀丽在北京南站巧遇温家宝总理,据说,接到上访材料的温总理还当场表态一定依法处理,结果不仅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人还被劫持回山东,一度送到精神病院,至今没有任何信息。但愿江苏无锡访民陶国芬比山东访民林秀丽幸运】

今天是我们上访以来最高兴的一天,因为今天是我们无锡市锡山区区长接待日,听说陸志坚区长亲自接待访民,大家都兴高采烈地全来排队等候,因此侯访大厅是人满为患。

上午陆区长就早早来到信访局,耐心听取访民的心声,并在每一位访民的单子上认真批示,督促每一个地方父母官要为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真是急百姓所急、想百姓所想。

在轮到我们锡北镇访民我和黄菡清、徐平三人的时候,已经是中午11、40分了,早就到了吃饭时间,换做别人也许就不接访了,但是陆区长还是留下来耐心接待了我们,认真听取我们的诉求,并诚恳跟我们交谈。当听说我们都是被偷拆时,陆区长非常关心,他很诚恳地站在我们的角度为我们考虑问题,跟我们一起体味痛苦的心情。当我们谈到在拆迁过程中,有许多不为人知的黑暗面,在没有公正、公平、公开的情况下,有一部分有权力的人可以比百姓多拿多得,他听完后非常生气,不但认真记录并表示一定要严办那些没有组织纪律、以权谋私的不法官员,答应尽快给我们解决问题,还百姓一个公道。

我们三人很受感动,终于有拨开乌云见青天的感觉,让我们眼前一片光明•••••••就让我们拭目以待,等待陆区长为我们申冤吧!

当局拆迁实行黑白两道,杨月菊房屋5月26日后在劫难逃

Posted: 23 May 2012 09:02 PM PDT

(房屋和出租车被黑社会人员所砸)
(决心以生命保房屋的杨月菊希望大家对不法强迁进行围观)
(2012-5-24)权利运动发布:
遭遇黑社会打、砸、抢逼迁,目前正在北京上访的辽宁省秦皇岛市青龙县青龙镇三杈榆树村杨月菊必须立即赶回家中,因为其家人收到了青龙县法院的执行通知书,要在5月26日、也就是三天后对其房屋实施强制拆迁。

据了解,杨月菊的房屋所在地属于青龙县的城中村,地理位置优越。政府看中了该地块的市场价值,以旧城改造项目将土地倒卖给了唐山广宸房地产开发公司。2010年,杨月菊与广宸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土地征占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和补充条款,该协议约定:如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应通过仲裁机构解决;对仲裁机构的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协议签订后,杨月菊发现协议存在违反法律规定和显失公平的地方,自己的权利也严重受损,遂拒绝履行搬迁义务。此时,如果开发商认为杨月菊存在违约行为,就应该按照协议约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通过裁决解决。然而,开发商完全弃协议约定不顾,于2011年7月29日、2012年4月30日深夜两次雇佣黑社会人员对杨月菊房屋实施打砸逼迁。据杨月菊反映,当时黑社会人员戴着头套,拿着砍刀和铁棒,对着房屋和谋生的出租车一通乱砸,并威胁说:再不搬,就要你全家人的命。打110报警,5 分钟的路程,警察足足用了一个多小时。

见黑社会暴力威胁未能奏效,白道开始登场。青龙县法院在房屋拆迁协议尚未经过仲裁机构的裁决,居然受理开发商先予执行的申请,理由是开发商的开发项目是公益建设。秦皇岛市中级法院同样作出(2012)秦民初字第7号裁定,认为双方民事协议约定的仲裁无效。

黑、白两道轮番上阵,坚持依法维权的杨月菊还能够保住自己的房屋吗?

杨月菊电话:13483364985.

此信息由反腐联盟马波提供、权利运动土地和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权利运动Human Rights Campaig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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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5, 2012, 10:25:38 PM5/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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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玩弄忽悠、迫害访民的“听证会”(视频)

Posted: 25 May 2012 03:38 PM PDT

(上海赵迪迪信访听证会在党校举行,当局在各路口堵截参与旁听的民众)

(到达党校的民众也被阻止在听证会场外,公开听证变成了暗箱操作)
近年来,大陆出现了一种让人看不懂的怪观象:听证会。何谓”听证会”?先让我们看一个实例:
上海新闻综合频道【媒体大搜索】节目日前有一则“一听必涨”的报道,是这么说的:江苏扬州瘦西湖景区门票要涨价开了个听证会。以前是60元一张门票,旺季时90元,现在则是120元一张。听证会开了近3小时。24名听证人员都发了言。只一个人表示基本赞同重新核价,其余人则直接同意重新核价。反对二字自始至终没有出现。有曝料,参加听证会人员被400元电话卡给收买了。评论认为:现在的听证会已成为形式化的表演。从根源看,听证会巳成为垄断集团与公众利益的博弈。垄断集团是听证会的组织者,听证会也就成了“猫鼠游戏“。胜负不言而寓。听证会成了涨价的帮凶。评论又说:别把老百姓当傻子。政府或垄断集团担当听证会的组织者,主导者,程序错了,颠倒了。就失去了听证会公开、公平、公正的意义。

看明白了吗?其一所谓听证会,组织者竟然是利益既得者,那些垄断集团;其二所谓消费者,早被垄断集团收买了;其三听证会已成既得利益者掠夺财富的手段与工具。从水、电、煤、公交出租,旅游门票,现在的听证会内容已延伸到强拆迁,医疗事故等公民维权的范围。而听证会的性质却依然如故。且看:

2011年虹口区政府为计斌家召开强拆听证会,听证会不允许他人旁听,也不允许有代理,一切都是政府一言堂,听证会后没有给计斌家任何合理安置补偿,就被终结了强拆案件,¬并告诫不得再去上访。听证会后,被终结了的计斌的妻子李佳妮也无法忍受这个腐败的政府,只得用死来抗争。2011年6月24日,李佳妮用木炭烟熏房间结束了28岁的生命;

王扣玛听证会:在最高人民法院巳接受了申诉材料并在审理的情况下,原初审上海市闸北法院违反程序通知王扣玛于2011年11月29月举行听证会;其次,本申诉案件是刑事案件,应按《刑事诉讼法》处理,而非按《信访条例》处理;其三,闸北法院是本案的责任者,枉法判决,采信伪证诬陷王扣玛,判其入狱1年半。闸北法院反充当听证组织者,主持人,其居心昭然;

2011年8月24日,闵行区江川街道遭強拆的金月花被通知参加听证会前约谈。参加人数:11人,除被强拆受害者金月花外,其余为清一色的强拆得益者:闵行区区长金士华,区信访办主任李致峰,颛桥镇信访办主任胡林平,区江川街道政法委书记李斌, 信访办主任金毅,市政府律师团代表特邀律师邵曙范等官员。同去的金月花的哥哥和一位朋友,都被拒之门外。最后区信访办督查科朱文才无视送达听证会通知书须15日的规定,逼金月花在通知书上签字,参加31日的听证会。朱文才说:不管你8月31日下午14点来还是不来,我们照样举行,照样信访终结你;

沈佩兰听证会:〝听证会通知书〞不书面挂号信邮寄,却以贴在家门口这种形式告知?令人不思的形式。沈佩兰即致函闵行区人民政府信访办:一、该听证会没有具体告知是处于什么阶段的听证,故要求来函明示。二、闵行区政府曾参与对我家的违法强拆,是当事者之一,由其来召开听证会,且听证员也由区政府单方指定,而不是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有失公允。故闵行区政府不符合召开对我家听证会的资格,要求由非利害关系人的行政机关召开,且必须听证会程序,违法的“听证会”我拒绝出席。三、在符合上述二项前题下召开的听证会,必须包括我们八年上访申诉的事实,而非单纯的拆迁事宜,比如源于非法强拆而被非法行政拘留、无数次的违法沈佩兰听证会:“听证会通知书”不是书面挂号信邮寄,而是贴在家门上的这留置、关黑监狱软禁、监视、侮辱、殴打……等。现仅针对强拆事项,显然无法全面反映、解决我们上访诉求的问题,“听证会”只会是走过场的形式。

然而闵行区人民政府信访办拒绝沈佩兰的请求;

鲁俊听证会:(2012年4月28日)下午13时30分,由代理律师夏钧、公民代理韦开珍等21人参加旁听,主持人是区检察院,听证员四人(有政府的律师、人大代表及相关领导),有政府各部门约有30多人参与。本案的焦点涉法涉诉,区信访部门开听证会,本身就是错误的失政行为! 本案的焦点涉法涉诉,区信访部门开听证会,本身就是错误的失政行为;

5月22日上午8时,赵迪迪听证会在徐汇区钦州路南路56号举行。赵迪迪代理人金月花、董国箐,高信翠代理人崔福芳、张国安等百余上海访民准时前去参加赵迪迪的“听证会”。然而,上海大批警察、各级政府官员、流氓打手也有百余人,比例1比1,如临大敌般等待。这听证会如何开得下去?

在上海,因地方政府和利益集团强拆迁,或司法枉为,或草菅人命等强权与不法已造成成百上千至万的事件。当局不思妥善解决,为保护自己的利益,为所为的维稳,视百姓的利益而不顾。在维护自身既得利益的前提下,百般推诿,掩盖事实,违法操作。全然不顾公平、公正、公开之最基本的规则。故赵迪迪称听证会是:虎狼举行核听证会。是利用合法外衣实施非法终结之目的,这样的“听证会”何有公信力的?必将对平民百姓造成进一步的伤害,也必将激起更大的民愤和奋起上访。

贪官不除,百姓何来安宁;政改不至,国家安能稳定;民主不立,民族焉能兴旺。社会在进步,民众在觉醒。不公、不正、不平的听证会,可以休唉!

上海访民
2012~5~26

无锡被强拆人沈志华讲述7年上访遭残害经历

Posted: 25 May 2012 03:27 PM PDT



我叫沈志华,拆迁前住无锡市梅村镇荆同村。丈夫蒋炳亚有父母和弟弟蒋文亚。原兄弟两共有四间门面合法住宅地35号和36号,哥东弟西各两间。我一家三口住东35号门两间三层楼房364平方米,弟西36号门200多平方米住宅地。父住36号门。

2003年新区开发征地拆迁,将36号门户口并在我户35号门,因此35号364平方米合法住房换来90平方米安置房,36号200多平方米宅基地,没有安置房,也没有任何补偿。我当然对近乎抢劫式的拆迁不满,多次到江苏省政府和北京上访。

2006年1月26日我找村书记曹炳文恳求解决拆迁问题。遭到曹书记和其儿子拳打脚踢昏倒在地。(当天中午曹炳文在梅村镇梅里饭店请在场群众吃饭)别人报警110,路东派出所将我送到旺庄镇医院。经检查全身到处青紫,住院8天,伤还没好,就逼我出院。

因无锡旺庄镇党政干部助长恶势力,派出所不处理,曹炳文变本加厉加害我。06年2月20日,用红旗轿车再次将我腿撞伤,并说要撞死我。

06年3月6日曹炳文将我拖上他的汽车,拉到旺庄派出所,当着民警赵松涛的面和其儿子,对我拳打脚踢。我耳朵被打聋,身上多出青紫损伤。现落下严重外伤性头痛后遗症。经常复发吃药不断,07年经无锡第一人民医院鉴定,为头部外伤后遗症。

07年2月22日在无锡火车站,被新区公安分局旺庄派出所警察强行押上警车带到无锡市旺庄派出所,又连夜转到硕放派出所,关押在监控室里,几个民警将我按倒在地,撕破我的衣服,抢我口袋里的手机,拿出传唤证进行审问。后将我押到硕放景新园关押62天,逼我写不再上访的保证书。

07年6月11日在国家信访办,被无锡驻京办劫访人员拦住,押送到驻京办事处关押,遭无锡新区公安分局陈德荣警察非法搜身,侮辱、毒打。我从二楼欲跳下,被劫访人员强行拉下,我的左指骨折,全身损伤青紫。13日押回无锡新区,关押在无锡新芳园拘禁7天。

07年8月31日,在国家信访局被无锡劫持后,关押在无锡市新芳园,拘禁58天,期间遭到民警梁月梅等人的殴打。

07年12月1日我在驻京办头痛复发,地方截访人员不许我在北京治病,强行用汽车押送回无锡。3日中午到无锡下车后社区干部接应,无锡新区公安局叶建飞警察带领协警一把将我拖下汽车,押上警车,摁倒在警车里毒打。

08年5月13日,我在公安部信访接待处上访,无锡驻京办的民警守候在公安部门口截访,押送到驻京办事处,没收手机和身份证。照相审问后我拒绝签字,刘薇带着一帮人来威胁我,其中有一个是刘薇在驻京办雇佣打手,嘴里说着下流话,朝我脸上左右两个耳光,又用鞋底朝我头上脸上狠狠抽打,打了还不许哭,我被打的头痛难忍,抱头伤心痛哭,几分钟后打手又冲来用鞋底朝我头上脸上再次毒打。我被打得昏过去,醒来后我头痛欲裂,眼睛睁不开。

08年7月14日我在北京公交南站候车,被无锡新区一帮便衣警察劫持,绑架到无锡新区,我又一次被拘禁。先关押在新区新安镇南湖酒家,7月20日关押到新区长江饭店216房间,四处无窗,分不清白天黑夜,房间霉闷,我被折磨的头痛如裂。8月9日晚,我趁看守人员看奥运比赛不注意时,逃了出去。无锡新区动用千多名警察,手拿警棒,全城大搜捕,非法抄我家,我躲藏在桥洞里,大树底下,度过了五天,8月14日早晨我饿极了,出来买点吃的东西,被公安民警抓住,将我关押到与世隔绝的深山里。9月27日遭无锡新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看守民警殴打。

我经常头痛昏倒,身体一天比一天消瘦。10月20日放我回家,我已被折磨的遍体鳞伤,全身疼痛无力。发抖站不稳,头痛欲裂,恶心,呕吐,比死还难受。他们不但见死不救,反而将我扔在草坪里,好心的居民用摩托车将我送到无锡新区管委会。

09年3月,我本不想去北京上访,我去找政府领导解决问题,但有权领导不让见,无权领导只讲稳控,不谈问题,派保安24小时跟踪监控我人身自由,被逼无奈又上了北京,刚到北京草桥铁道口,被无锡新区劫访人员和公安民警,抓住押送回无锡。3月7日关押新区丽晶饭店102房间,旺庄派出所民警和9名男女保安看守不许走出房间半步。关了我8天,两会过后3月14日晚上放我回家。3天后,我出门买菜,被十几个保安将我绑架。又关进丽晶饭店17天。

警察威胁要拘留劳教我,于是我决定离开无锡这个地狱般的地方。09年9月6日我到了北京,9月25日,在住宿的地方被当地派出所查出,无锡市新区警察将我带到驻京办,警察强行搜身,抢手机,做笔录,审问后连夜将我押送回无锡。派出所警车接应,副所长将我押送到新区废弃仓库里关押,只给一件又脏又臭的破棉衣,摧残折磨我,五天五夜没吃一粒米饭,没喝一滴水。

9月30日,他们看我快要不行了,便用警车把我送进旺庄医院,强行输液,男女保安看守。10月8日,旺庄街道综治办主任周学其和旺庄派出所治安所长钱锋来到我被关押的病房里,告诉我:“学习班到今天结束了,你出院吧。”我不肯,10月9日中午街道办政法委主任章晓明带领几个保安,爬窗进我病房里,威胁我出院。我立即向医院院长求救,并报警。当晚9点半,十几个黑社会王八蛋闯进我病房里,将我绑架出医院,抢走我的钱和身份证,银行卡。并强行按倒在汽车座位上,掐住我的喉咙,我差点被掐死。我被他们扔下车时已没有知觉,不知扔在什么地方。后来才知道自己躺在水泥地上。社区居民们纷纷指责、愤怒骂道:“没人道!没人性!伤天害理!”当晚我向旺庄派出所报案,无人理睬。

我拦了一辆出租车去无锡市公安局报案,可钱被抢光,身无分文,无钱乘车。后好心的司机听我遭遇就送我到了市公安局。我报了案,值班民警做好记录,我要求立案查办。

晚上我在无锡市公安局要求见包案领导杜荣良局长,忍受着饥寒和伤痛从当晚十点多钟一直等到第二天下午3三点多未见到杜局长。公安信访处罗处长出来说:“杜局长不是你沈志华想见就能见的!”被赶出公安局信访大门。我走投无路,又上了北京,向中央领导求助讨公道。在京有关部门领导接待,劝我回地方解决问题。

我回到无锡,多次去找地方政府有部门领导,无人理睬。2009年12月21日起我天天去新区找政法委副书记,信访局长陈金康。陈金康一直不见我。

2010年1月20日我去南京,省信访办和公安厅信访处都和当地通了电话,叫我回当地解决问题。回到无锡无人找我谈问题。1月22日派十几个保安24小时在我家门口监控,我走到哪,两辆汽车,摩托车,步行,保安跟踪监视到哪。25日我去朋友家中,二十几个保安将朋友家包围。我朋友感到很气愤,便不让我回家。二十几个保安将朋友家包围看守二天,一直到26日晚上11点多钟我到镇江火车站乘车,守候在镇江火车站的保安将我按倒在地上撕破裤子污辱我,强行将我押上警车带到旺庄派出所。

27日治安大队张晓军约我下午一点去他办公室,保安跟踪到社区门口,二十几个保安将我拦住不让我走出社区。社区主任骗我到他办公室去解决问题。可是到了他办公室去什么问题也不谈了。将我拘禁在他办公室,十几个保安看守,一直到下午6点多钟,他们不让我回去吃晚饭。我丈夫见我没回家,到处找我,看见我关在社区主任胡敏办公室里,就叫我回去吃晚饭。胡敏即动手打我丈夫,一把揪起他胸口,十几个保安对我丈夫一起上。幸亏社区民警华伟清当场拦住。虽然没有发生后果,但我丈夫的心里是造成极大的恐惧!回到家我立即打电话给派出所吴所长报警,又打电话向信访局长反映,信访局长陈金康叫我明天到他办公室去讲。

1月28日上午我到无锡新区信访局办公室,但信访局长陈金康根本没让我反映问题。后来我讨要2009年8月31日签字的那份材料,我提到材料他理亏心虚了。穷凶极恶的叫我滚,并将我拖出他的办公室。

29日我又到了北京。除夕的前两天我在北京收到新区信访局李刚科长,奉无锡新区领导指令劝我回去,过了春节,给我解决问题。我尊重领导的劝说,回家过春节。

过了正月十五(阳历的3月1日),我在家被派出所一群协警绑架押上警车,关押至新区长江饭店216房间,(曾经是我2008年开奥运会我被关押逃出虎口的那个房间),我又一次被折磨的头痛胃痛难受。

2011年6月问题得不到解决,我进京上访,在公安部信访接待处门口被旺庄街道豢养的十几名打手围住,殴打、抢手机,强行将我押送回无锡。28日早晨到无锡,早已守候的十几名保安上来就拳打脚踢,我昏迷被他们抬上车,又关进了黑监狱。释放回家后被24小时监禁,一直到7月底。每晚一辆汽车(牌照苏BLB885),白天摩托车(牌照苏BPQ813)停守在我家门口。有一次,我开着电动车出门办事,他们随后追缉,使我心里造成恐惧和压力,几次危险撞车。

2011年11月8日,我去南京江苏省信访局,在接待大厅填表时,被旺庄街道劫访人员强行暴力拖上汽车押送回无锡市新区旺庄派出所。副所长钱峰明用警车将我送进臭名昭著的新芳园宾馆106房间,106室刑罚凳等刑具一应俱全,限制人身自由3天。

2012年1月11日早晨我开着电动车出门去办事,在无锡永乐路和清扬路交界路口,被街道信访主任沈振邦领着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围住。抢走电动车和钥匙,推我上警车,我不肯,十几个人拳打脚踢将我塞进车里,关押到到青山新村1号无锡市解放军总装备部第一干休所,几名打手将我抬进8102房间,房门加铁门锁上,并再次暴力殴打,痛的我全身发抖,求饶他们别打了,一名叫周烨的打手用尼龙绳捆绑,抓住我的头发狠狠地往墙上撞,我拼命喊救命,打手说:“叫死也没人救你!”,我昏死过去。醒来时头肿、脸肿、眼睛看不见,8天没吃东西,大便流紫红色的血。

2012年2月26日,在北京开阳里小区超市被无锡市驻京办劫持,27日送回无锡,无锡市公安局新区分局警号020512警察做了询问笔录,警号029633警察带着保安强行搜身,搜包。当天中午,将我押送无锡市青山新村1号解放军总装备部第一干休所8102房间,3男1女看守。3月16日上午,我讨水吃,协警沈××进来就搧我耳光,拳打脚踢,我昏死过去,沈××说“让她去死好了,死了她好拿政府一大笔钱!她也不要上访了。”

3月16日,我女儿去青山派出所报警,求助警察,青山派出所的民警推脱说他们管不了,无奈之下,我女儿来看我,被协警沈××掐住喉咙,我哭着喊“不要伤害我女儿,我叫她回去!”

20日回家后,小便出血,头痛,全身酸痛乏力(注:同期关押在无锡市青山新村1号解放军总装备部第一干休所的上访人员出现同样的症状,她们是无锡市旺庄街道的尤月芬、周亚红、周锡芹,无锡市新安街道的黄民菊)。

七年来,无锡市新区、旺庄街道对我实施无数次的欺凌、绑架、毒打、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共336天的凌辱和折磨。

可是这些暴徒对付的是手无寸铁的人民!

(联系电话:13485063763)

秦永敏王喜凤结婚情况通报(第10号)

Posted: 25 May 2012 03:38 PM PDT

强烈要求政府当局依法办理结婚证
主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政府
并送:武汉市青山区民政局
武汉市青山区公安分局
山西省浑源县公安分局
(已经寄去)

众所周知,我们自从4月30日签订结婚契约开始,就一直在努力争取尽早办下结婚证。但是,尽管材料齐备,却无论如何也拿不到,而且,反被辖区派出所刑警王辉诬蔑为“打着结婚的旗号非法同居”。在那以后,我们又做出了多种努力,可是,迄今为止仍然找不到任何给我们办理结婚证的门径,为此,我们不得不强烈要求政府当局严格审查我们的结婚资格,尽快依法给我们办理结婚证!

下面,首先简述一下我们拿结婚证的过程中遭受非难的事实。

2012-5-2上午十点,秦永敏王喜凤前往武汉市青山区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在按政策、法律规定“三证齐全”的情况下,工作人员以女方王喜凤户口本没有首页为由拒绝办理。

但是,王喜凤所在的山西省浑源县公安局的规矩却是,在没有落户地点的情况下,户口分离后只给“常住人口登记卡”,不给其他任何内容。

这一情况下,此种户口持有人就处于两难境地,要到另一地方落户或者办理结婚之类的手续,就会因为没有户口首页不能办理,与此同时,要当地公安局给出首页,它又要求当事人先有落户的地点,如果不是在本地落户,那就更不可能了,这样一来,王喜凤在两边就都无法办理相关手续。

武汉市青山区民政局办理人员总算指出了一个可能的解决途径,那就是让王喜凤所在地派出所出个户籍证明。

秦永敏王喜凤到区民政局办理结婚证无端受阻后,因恐某些居心不良之辈无事生非,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2012-5-2的中午两人当即去辖区派出所为王喜凤办理临时户口以杜绝后患,派出所说,那种制度已经过时,让他们去所在社区警务室办理居住证。

秦永敏王喜凤来到热电社区,海选产生的吴书记倒是非常热情认真,然而,不在办公现场的户籍警侯某照例态度恶劣。由于必须把王喜凤的三证通过快递寄回山西让亲人代为办理户籍证明,秦永敏对侯户籍说明,如果今天不办就只能留下复印件,候则声色俱厉的威胁必须在次日上午十点前来办理,说着就摔掉了电话。在这种情况下,吴书记主动说,如果有什么事,她可以证明见到了原件,秦永敏王喜凤指出,不行的话,居住证可以缓办,当前我们只能把原件拿去复印以后留下,并照此办理了。

随即,王喜凤收到来自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的消息,昨天,县国宝大队相关负责人去了千佛岭小学调查她的全部情况,包括王喜凤父母乃至其父五十年前离婚的前妻的情况,将所有细节尽可能的加以掌握。并说,对王喜凤和秦永敏的全部来往都一清二楚,对王喜凤在网络上的活动也了如指掌,尚完全清楚王喜凤没能和秦永敏在武汉领到结婚证的情况。

知情人当即说,从国宝的态度来看,可能不会轻易让王喜凤和秦永敏领到结婚证。

由于2012-5-4王喜凤的山西亲友已经收到特快专递,我们还是相信,如果没有人为障碍,将可以在近日办成拿结婚证的所谓补充手续,并在三天内寄到武汉。

以此算来,我们应该可以在本月十号左右完成结婚的法律手续。

但是,山西浑源的亲属办理户籍证明时,却又发生了我们无法理解的事情:在责任民警已经办理了的情况下,忽然有主管上级跑来加以阻止!那人居然毫无理由的说:“王喜凤的户籍证明必须由她本人前来办理!”

这样,我们早已公布的的结婚日程被完全打乱,只好先按原计划于5月13日举行了婚礼,希望随后能顺利的补办结婚证。

然而,5月18日上午9点半,青山区国宝负责人却将秦永敏带到新沟桥派出所交给刑警王辉讯问,王辉一开口就血口喷人的质问秦永敏:“你这段时间干了什么坏事、丑事?”秦永敏反问道:“你凭什么这样污蔑人?整个世界都知道我在忙结婚。”王辉居然说:“你这是打着结婚的旗号非法同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好于5月21日下午两点多钟前往青山区公安局,求见青山区公安局局长张卫红,守门的保安立刻推脱说张局长不在,我们只好求见国宝负责人瞿某,一番周折之后,瞿国宝下来带我们进了会客大厅。

因为我们结婚的时候向张局长和他曾经发出邀请,但是他们没有去,所以我们特地带了16盒喜糖赠送给他们,并向他陈述了蜜月旅行的打算,以及必须到山西大同去办理结婚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否则就不予办理居住证)还有退职手续,但是他说,秦永敏正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间,按照相关规定,他不能离开武汉市。

这里要顺便指出,自从秦永敏王喜凤举行婚礼以来,当局已经多次说绝对不允许他们进行蜜月旅行,为此无论白天黑夜都对他们严密监控,两人走到哪里都被跟踪盯梢,尚且整夜都有几台警车在楼下停着严防他们趁夜出行。

此外,瞿国宝还要求王喜凤单独前往山西办理手续,姑且不说王喜凤正因为要和秦永敏结婚而在当地遭受到无法承受的巨大压力而不可能单独回去和这种要求的不近情理,更重要的是,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结婚证可以在男女户籍所在的任意一处,因此,武汉不办去山西办天经地义,在这种情况下当局还有什么理由阻止秦永敏陪同王喜凤前往山西?

秦永敏王喜凤的结婚旅行要求被拒之后,只好仅仅提出前往山西办理结婚证和王喜凤的退职以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否则武汉不给办理居住证)事宜。

对此,瞿国宝的回答是:关于秦永敏王喜凤是否能够离开武汉办理这些手续的问题,要以市公安局的回答为准。这样秦永敏王喜风就准备离开了。

这时,忽然来了两个国宝,强行把秦永敏带走,随后王喜凤被强行逐出公安局大门外,在审讯犯人的预审室扣押三个小时后,秦永敏才被放出来!

撇开其他相关事宜不提,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好按青山区国宝瞿先生的说法,打电话给武汉市公安局国宝的相关负责人,向他请教该怎么解决。

5月24日上午,秦永敏给武汉市公安局国宝的相关负责人打了电话,这位负责人的回答含混,那意思是可以找青山区国宝解决,他正在开会,无法详细回答,但会尽快和秦永敏王喜凤见一面。

一天之内,上述市国宝负责人既没有如约来见,也没有任何反应,由于青山区国宝已经说了要以武汉市国宝的回答为准,这样,秦永敏只好于5月25日上午再次给他打电话。

这次,上述武汉市公安局国宝的相关负责人的回答却是,秦永敏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的出行问题完全由青山区公安局国宝大队负责!

这种互相推诿的做法叫我们能怎么办?

这样,我们办理结婚证的事宜,在办理结婚证的法定手续一应俱全的情况下,在武汉市青山区民政局、山西省浑源县公安局、武汉市公安局几个方面的层层设障面前一筹莫展,更不要说按照原定计划周游全国进行蜜月旅行!

更准确地说,我们的蜜月由于当局的严密监控和无理限制,已经变成了磨难重重的“灾月”!

面对这种局外人无法想象的肆意侵犯我们结婚权利、在国内旅行的权利、以及自由生活的权利的做法,我们不能不提出强烈抗议,并且坚决向政府当局要求办理结婚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居住证”以及王喜凤的退职手续,要求当局给我们提供办理这些证件的一切方便,并且依法保障我们的行动自由。

武汉青山区公民:秦永敏
山西浑源县公民:王喜凤
2012.5.25 于武汉

权利运动Human Rights Campaign in China

unread,
May 26, 2012, 10:14:36 PM5/26/12
to molihuaxj+ga...@googlegroups.com

在京访民欲起诉滥权维稳的北京西城区公安分局

Posted: 26 May 2012 05:40 PM PDT

(2012-5-27)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上午,正在北京上访的湖南吉首市访民黄光玉决定到西城区缸瓦市教堂观光,替家乡筹建教堂了解一下情况,结果在102公交车站台刚下车,即遭到警察盘查,并带到西长安街派出所扣押。

当黄光玉被送到派出所后,邮信的天津访民王金玲、途经西城区的江苏访民周文明、黑龙江访民李万全、以及宋玉洁夫妇等都已被扣押在西长安街派出所。访民们在派出所被非法扣留到晚上19点后,被送往久敬庄关押。期间10多个小时没有得到任何食物。

在访民们被强行送到久敬庄后,久敬庄又要求登记。访民们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违法行为,连依法上访的行为都没有,故拒绝无理的登记要求,最后于21:30分获得释放。

被无缘无故关押10多个小时的黄光玉等访民,在获释后对西城区公安分局西长安街派出所的滥权维稳行为感到非常气愤,决定择日到法院起诉西城区公安分局。

王金玲电话:13051585215.
周文明电话:15899322093.
李万全电话:13476073533.
宋玉洁电话:13846586479.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疑似情报失误,囚禁中冯正虎被公安再以“扰乱社会秩序”传唤

Posted: 26 May 2012 06:18 AM PDT

(2012-5-26)权利运动发布:
据来自上海信息,今天上午9点钟左右,上海著名维权人士冯正虎被杨浦区公安分局五角场派出所传唤,直至晚上19:30分放回家,历时超过传唤的8小时规定。传唤证上写的“以其他方式扰乱社会秩序”。

冯正虎先生从2012年2月27日起被囚禁在家至今,监控和看守的维稳人员从原来的16人增加到目前的24人。冯正冯从2月27日至今日,被当局以同样的方式已经被传唤4次了。今天的传唤期间没有做任何笔录,坐冷板凳直至晚上放回家。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冯正虎被囚禁在家居然也能“扰乱社会秩序”。

这几天,中国大陆地区的党国正与太平洋东岸的美利坚合众国大打“人权”问题的口水仗。因线人的信息透露,当局怀疑今天又有访民到囚禁处声援冯正虎,为了人权问题在这个关键时刻不授人以柄,领导下令让冯正虎到派出所“避难”。

联系电话:021-55225958。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沈佩兰:“5.17”被绑架案始末

Posted: 26 May 2012 12:53 AM PDT


(村民们陪同沈大姐到马桥镇派出所要求立案和开出验伤单)

——上海当局的法制教育就是实施绑架和暴力?
2012年5月17日下午17时许,我出门去菜场买菜,刚走到弄堂口,突然背后窜出四~五个男子拦住我不让走,同时两个男子夹住我两个手背往后拖。我奋力抗争时,看到马桥镇信访办工作人员王磊峰开着一辆沪CE9458面包车过来,指挥那些正在拖我的人强行把我塞进面包车。我被塞进面包车后头倒地,坐在座位上的一男子使劲地按住我的头和头颈,双手被反拗无法动弹。身体被架空,坐在后面座位上的几人使劲摁住我双脚,他们一只脚使劲踩在我左脚脚踝骨上,还用穿着皮鞋的脚捻左脚第三个脚趾,右脚也被他们使劲的踩住,也不停的捻,那种撕心肺裂的痛持续一个多小时。

王磊峰驾驶汽车,车上不停的用手机在联系,约一个多小时后,七八个人架住我把我扔进一个客房的床上后就都离开了,留下两个贴身看守,一个是马桥居委主任何六妹,还有一个是马桥镇居民叫潘金华。我发现这里是离我家不远的马桥酒店,1949年前是去台湾国民党元老钮永键住宅,解放后归人民政府所有,是马桥镇政府机关旧址,现在经过翻造后成了“马桥酒店”,2010年10月1日,我被马桥镇政府信访办用同样的绑架方式关押在马桥酒店四天。大约过了有一个多小时,那些绑架我的五六人返回冲进房间,王磊峰说:送你回家去。他们不由分说把我再次架进汽车,还是使劲按住我全身……。

汽车经过A4高速公路、徐浦大桥、外环高架、青浦方向……,大约开了有2个多小时后进了在闵行区颛兴东路的景福宾馆黑监狱。这儿离我家也很近。他们五六个人把我扛进五楼一间小房间,房间没有窗户,大约在六七个平方大小。之后这些人用被子捂住我的身体,几个人用膝盖重重的压住我的身体不能动弹,使我喘不过气来几乎窒息,约十分钟后他们离去,我躺在床上浑身疼痛不能动。

第二天上午,马桥镇司法所陈所长带着两位女士来了,他问我认识他吗?我除了身上的伤痛和恨,什么人都不认识!我问陈所长:为什么要绑架我……?!陈所长说:别把话讲的那么难听,什么是绑架呀,是法制教育……,你扬言要去上海市政府信访办上访,扬言要去会场……。天哪!我什么时候扬言过要去上海市政府信访办上访和扬言要去会场?扬言也得有时间、地点、人证啊!再说去信访办上访也是我的权利,信访办是政府设立的,是让老百姓去上访投诉的地方,上访触犯了哪条法律?陈所长自演自唱向我“宣读”《行政强制法》……陈所长接下来说:这些都是领导的意思,不是我要这样做的……。我问陈所长:领导是谁?陈所长回答:领导你认识,是孙书记,我接通领导的电话,你自己跟领导说……。大约在9点钟多,陈所长过来说:领导现在让你回家……。我莫名其妙被绑架到宾馆,还被打成浑身都是伤,现在一句话就让我回家?我要他们一个说法,……,他们几个人又把我扛上了汽车,回到家大约在10点钟左右,被绑架前后约17小时,绑架前后20多小时滴水不进,没吃任何东西,浑身疼痛无力。

到家后我得知有七八十位村民在马桥镇政府前抗议,强烈要求镇政府放人,以及各媒体朋友连续呼吁,不断给上海市各级政府部门打电话,谴责马桥镇政府采用暴力绑架我的违法行为!在大家的一片谴责、呼吁声下,马桥镇政府终于在绑架我17小时后释放我回家。

回家后我马上打110报警,要求对我绑架案立案侦查,并且要求派出所开出验伤单给我验伤。报警电话打了3、4次,马桥派出所警察才来了,出警的警察说,等会有警察来了解情况的,结果左等右等不见警察过来,我只好拖着伤痛在村民的陪同下去了马桥派出所,警察王尉说:这事要经过领导同意,我不能作主……,验伤单肯定不能开给你的,你先去医院看一样的……。在村民们的努力下,终于在下午2:30分左右开出验伤单,在朋友们的陪同下去第五人民医院验伤,验伤结果为第十二根肋骨骨折。旧伤未愈,又添新伤,旧恨未除,新恨又起!

但令我万分感动和欣慰的是,在我身心遭到创伤的时刻,朋友们给我很大的鼓舞和帮助。在我遭绑架释放回家后,当大家得知我被殴打至肋骨骨折,当晚村民们就都陆陆续续来看望安慰我,第二天又有60多名访民和我村村民们一起去马桥镇政府前抗议声援我,强烈要求捉拿打人凶手王磊峰,还有更多的朋友来电慰问安慰我,使我精神上得到极大的慰藉。

必须提出的是,我的遭遇在上海绝非少数,类似事件层出不穷地发生,非但暴露了上海各级政腐官员愚蠢、强权和渎法,也不断促进了民众维权意识的强化和团结,促进了人们对民主、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再次感激社会各界正义人士的呼吁与关注!强烈谴责马桥镇政府的恶行,要求尽快给出处理结果!
2012-5-25

(上海市公安局接受报案回执)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区分局马桥镇派出所开出的验伤单)

(复旦大学附属第五人民医院对沈大姐作出的肋骨骨折的明确诊断报告)

权利运动Human Rights Campaig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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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7, 2012, 10:47:31 PM5/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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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商勾结不法强拆加司法不公,浙江湖州冤民到法院静坐抗议

Posted: 27 May 2012 05:11 PM PDT


(官员的贪婪、开发商的残暴让卢向农觉醒)
(2012-5-28)权利运动发布:
湖州市吴兴区衣尚街卢向农,因抵抗非法拆迁被开发商打伤,又因人民法院枉法裁判,而连续在吴兴区法院门前挂“让专制下台、民主中国万岁”牌子,进行绝食维权抗议!

据卢向农反映,其曾祖母是美国人,因到中国来做慈善而与曾祖父认识,并留在了中国,房屋也是在那个时候建造的。抗日战争时,参与救国工作的曾祖母死在日本人的轰炸下。1949年后,地方政府将卢家的大房子收走,调换了衣尚街的房屋。

去年,政府要对衣尚街实施改造工程,实际上就是协助开发商搞房地产开发。政府配合开发商为逼迁,采取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方式,甚至在门口挖掘一个大坑,导致一家人出行困难,包括孩子上学。卢向农与开发商交涉,结果被打伤。

打伤卢向农的开发商不仅没有给予卢向农治疗和赔偿,反而将卢向农告上法庭。法庭根本不顾开发商的违法逼迁和卢向农无辜被打伤的事实,作出枉法裁判。

卢向农电话:1370652985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土地和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陶国芬:政府是如何把草民逼成冤民的(二十八)

Posted: 27 May 2012 05:04 PM PDT

——拨开乌云见青天
在这几年的上访旅途中,最暖人心的就是我们锡山区法院院长接待日。那天,我、黄菡清、殷白妹、王建芬等访民知道法院院长接待日,就去锡山区法院要求立案,王立新院长非常热情的接待了我们。

王院长真是不乏东北人的热情,当兵人的豪爽,急百姓所急,想百姓所想。当听说我们几位都是暴力拆迁的受害人,他非常气愤,一边责备地方政府没有做到以理服人,如此暴力拆迁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一边很诚恳的告诉我们:“你们放心,这个事情我一定帮你们,你们先不要急于立案,因为我们锡山区政府跟法院联合成立了一个调解组,专门调解拆迁中的矛盾,我会指派我们法院副院长去你们各个镇里,找你们领导谈,如果还谈不成,我亲自到地方去跟你们镇领导谈,我就不相信这个事情解决不了!?”

对王院长的这个承诺,我们兴奋不已,有王院长这个刚正不阿的青天在,我们还愁什么呢?锡山区有王院长和陸志坚区长两位领导为老百姓办实事,就让我们翘首以盼,等着我们的事情圆满解决•••••••

福州冤民:巨额维稳费到哪里去了?!

Posted: 27 May 2012 05:02 PM PDT

常有良知领导向访民透露,每年两会期间财政部给每位访民的拨款是5万元,重大会议象奥运、60大庆、17大都是10万元,可这些钱没到访民的手中。

残疾冤民林旭光说:“福州当权者不讲法律,打、砸、抢造就了成千上万的冤民,也没听说过哪位冤民拿到救济金,可我的祖房四次被当局掠夺,财数屡次被洗劫一空,状告无门,也没给我一分钱救济,也不跟你解决,有时还洗劫我的财产,拒不归还。当局在我的住处附近安装摄像头,还指派黑社会、黑保安人员跟踪我,纵容犯罪集团的为非作歹。

临时工保安人员监视残疾冤民林旭光的聊天视频:

林旭光问:“一天挣多少钱。”

黑保安笑着回答:“挣工资呀,挣工资呀!”

林旭光很质疑问:“挣工资吗?有没有奖金、加班费,加班费都不会拿?”

黑保安不好意着笑:“呵呵…沒有,没有!”

林旭光说:“他们象畜生一样,他挣大钱,你挣工资” 。

黑保安叹气地回答:“没法子,挣工资没法子”。

林旭光再问另一个黑保安:“加班费都没有吗?一点点加班费都没有!”

又一个黑保安带得怨气的笑:“哪里拿!当班,当班的工资呀!!哪里拿加班费呢!!!”

林旭光对保安们说:“你老板挣死了,你老板一天要挣多少钱,一天十几个人算,一个一百元,一天挣一千多,挣这个钱是没良心的,一点良心都没有,人家房子拆了,东西被抢了,还要被你们这里看看,哪里看一下….。在我村里面监视我(杨增标、石国昌等几个村民)的比你还好,一天一百元,有时是二百,弄得村里的工资有时发放不起来,有的人正在埋怨。

保安无赖得笑着打个手示:“我们一个人的一天工资只有40元”。

当局还打着救济访民的旗号,成了一部分贪官们的味口,捞钱致富的聚宝盆。不择手段着维稳,在践踏法律,在践踏人权,严密监视、监控、掠夺、挑衅冤民力度不断升级,随时都有被杀的可能。冤民成当权者的摇钱树 ,变相贪污全国人民的血汗钱,物价也很自然上涨,引起了民怨、民怒、民愤,也很自然转嫁了胡、温。

杨月菊:枉法强盗若再敢侵犯 我将舍命抗争保卫家园

Posted: 27 May 2012 03:07 PM PDT


——反腐联盟马波整理
(屡遭断电、砸车、砸房侵害的杨月菊)
(杨月菊一家老幼决定保卫家园)
(抗击入侵者的武器有砍刀、狼牙棒、甚至礼花弹)
我叫杨月菊,现年50岁,家住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三叉榆树村。1994年经当地国土局审批在青龙公园路西自建宅院一处。面积700多平米。近几年,我门前的六间门市房每年出租收入六万余元,我孤儿寡母生活不成问题,在2010年9月15日,开发商用欺骗、恐吓等手段逼迫我签了协议,但在分文补偿没有付给我的情况下于2011年5月28日青龙县政府、规划局局长刘彦轩和王占东与公安局、雇佣几十人,趁我家无人之机野蛮的砸开我家门锁,用大型挖掘机把我的门市房摧毁。

我闻信急忙赶回家,却被正在指挥强拆的王占东,把我拦在我家的门外 。我与其理论,恼羞成怒的王占东竟对我大打出手,我被打得遍体鳞伤、昏迷过去不省人事。被他们事先准备好的救护车送到人民医院抢救室他们便扬长而去。由于我当时昏迷状态具体多长时间我才得到抢救,我也很难说清了,但事后我得知是我的亲属给医院交了医疗费后,医院才开始对我进行抢救。我在医院治疗三个月,由于事情急迫我不得先出院。经医生诊断:我的右臂神经损坏,无法恢复正常功能,落下残疾。至今医疗费无人管。我家里的所有财物被枉法拆迁者全部拉走。

我多次到有关部门讨说法,却被推来推去。我到当地青龙法院申请立案,青龙法院至今没有给我立案。开发商到法院告我,法院却按开发商的意愿判决,判决还要强拆我的住房。这让我无法接受!国家的拆迁政策明文规定:“先安置,后拆迁。”为什么开发商在没有付给我分文补偿款,没有对我做任何安置,就敢明目张胆的暴力强拆我的房屋?青龙执法部门,关于对我的身体伤害;抢劫我家里的所有物品一事,为什么至今还没有个说法?

开发商在这一年来,千方百计的雇佣黑社会对我侵犯、袭击。2011年7月29日,深夜多名黑社会手持砍刀、铁锹,爬上我住房房顶,扒房脊。我舍命与其抗争,才把他们轰走。同年8月16日深夜,几名黑社会往我家院内扔礼花弹和大石头。特别是2012年4月30日深夜1点左右,强盗公然又闯进我家宅院,他们十余人头戴面具、手持砍刀铁棒,气焰十分嚣张,掐断电源,无法无天的在我家院内高喊到:“你家的房子再不拆,我们就要你们的命!”同时砸坏我女婿正在营运的出租车。我家养的两条狗也被打伤。连我十个月的小外孙,被吓得不停地哭。造成严重惊吓。当时我向110求救,可110接到报警很久不出警。我又先后给市长热线、省里领导、我的亲朋好友打电话,我的亲朋好友陆续赶到现场,强盗们情知理亏,才悄悄溜走。当地派出所可能是在上面的压力下,不得已在一个小时后,才到现场应付了一下,这让我非常苦恼,但也提醒了我,我不惜金钱也买了很多礼花弹,准备送给随时再来侵犯的强盗。

2012年5月26日,我家门前来了很多观众。这让我特别感动。原因是青龙县人民法院已明确给我下达了强制拆迁通知书,大部分观众是来看官商是如何勾结,当天如何非法暴力强拆我家房子的?国家的拆迁政策是先安置后拆迁,而开发商没有给我分文,法院又根据什么法律判先拆迁我的房子?

所有知情人和围观者对我的不幸遭遇非常同情,纷纷帮我想办法、出主意使我尽快结束这段痛苦的生活。我在大家的帮助下,我有信心把事情做好,具体我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一、我保证遵纪守法,对违法者我坚决把他们告到底!对野蛮土匪强盗我决不再手软。如果他们再敢来欺辱侵犯我我宁愿和他们同归于尽,也决不再放过他们!我已做好了充分准备,欢迎国内外记者随时随地采访我。

二、我会想办法把我的不幸遭遇陆续传到网上,请大家共同关注我、支持我、帮助我。

三、我支持合理拆迁。但对暗箱操作、非法暴力强拆坚决抵制。对执法犯法的人民败类坚决反对!

四、我绝不向腐败低头。他们对我的每项损害,必须给我合理赔偿。我个人的财产决不允许任何人侵犯。

希望全国遭受暴力拆迁的受害者团结起来!共同向腐败的贪官污吏决战到底!

2012年5月27日
呼吁人;杨月菊
电话:13483364985;13930338711。

无锡市新区新安街道欺负孤儿寡母 (无锡黄民菊)

Posted: 27 May 2012 06:09 AM PDT

我和丈夫盖有面积530平方米房屋,位于无锡市新区新安乡沙墩港村晏介里29号,拥有合法《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权属清晰。

无锡市新区新安街道拆迁我530平方房屋,拆迁只给我120平方。我到无锡市新区、无锡市、江苏省、中央有关部门反映我的悲惨遭遇,却遭到多次非法关押、拘留、殴打,这种法西斯行径,令人发指!

2007年10月,无锡市新安街道拆迁办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采用断电,断水,恐吓,威迫等手段,使我们无法正常生活,导致我丈夫气急攻心吐血;于2008年6月2日含恨去世。之后,他们对我孤儿寡母变本加厉的迫害,2008年10月15日和18日,拆迁办雇用的六、七个拆房人对我大打出手,打得伤痕累累,并把门窗撬走,墙壁上多处被砸成大洞,房顶掀掉,财物被盗,连儿子的复习资料都抢光,19日逼我签约,伪造日期填写为2008年7月2日。这种近乎抢劫式的拆迁当然遭到我的抵制。

2009年2月,国际科技园派出所以在我已拆迁的废弃的房子里有人赌钱为由,把我关押派出所2天,罚500元,无收据,拘留10天。我心脏病发作,看病2000多元,回家后见东西已被偷。派出所不但不保护被拆迁人利益,反而成了违法拆迁的帮凶。

2009年5月20日,我去无锡市新区拆迁办控诉违法拆迁财产被抢的情况,华立明主任不但不解决,反而恶狠狠的搧打我耳光,我当场倒地,右面牙齿被打掉,疼痛得口吐白沫晕死过去。

2009年7月7日,因无锡新区沙墩港村村委主任王仁昌无故停发我低保六、七月份二个月,我找他论理,却遭他当场毒打耳光等。我的手、脚、胸骨、牙齿、右耳朵被打伤,动弹不得,当场报警,有医疗证明,至今未能恢复!

2010年10月1日,我去无锡市政府信访。无锡市新安街道综治办主任吴觉辉、信访办主任吴锡峰、新安二社区主任王岳、沙墩港村委汪春生和国际科技园派出所所长吴展伟(警号028177)、民警王志刚(警号221015)、郝尔佳(警号028642)非法把我关押派出所,第二天他们七、八个人把我送进精神病医院,说我有精神病,医生诊断患心脏病,没有精神病!他们达不成长期看押我的目的,叫医生开了患严重心脏病的证明。

10月2日,他们拍了我很多照片,我饿至下午5时,又关押到坊前新芳园宾馆102房间,国际科技园派出所所长吴展伟带头用绳子绑我双手,吊在不锈钢的人字梯上,猛抽我耳光,用手指戳我的头上和眼睛里,我头痛泪流,牙齿松动出血,口吐鲜血,用冷水泼头,全身颤抖,光着脚站在冰冷有血泊的水泥地上2天。他们24小时派人轮流打,用打火机烧头发,香烟烫嘴巴,大电筒照眼睛不让闭目休息,用纸卷成香烟蘸上风油精塞两鼻孔和弄在眼睛里,折磨得痛苦难忍;还限制小便,憋得难受,现在腰落得疼痛、牙齿不能吃东西。他们把我双手反绑乘飞机,推倒在地,抓住我的手往肩上耸,臂膀痛得钻心,现在肩内伤未恢复、手不能举动。我手、脸到处青肿,还不解气,又叫我跪在警棍上,所长吴展伟则用脚踩着警棍在我腿上滚来滚去,双腿肿痛难忍,不能走路;他们用电警棍打我的腿,穿着皮鞋猛踢我大腿和屁股,折磨得生不如死,还威胁我不许到外面伸冤。

有时一天只给我吃一、二个馒头,甚至一天只喝两杯水。在这35天里,他们多次非法搜我的身,从精神到肉体把我折磨得死去活来,趁多次昏迷之际,民警王志刚、社区主任王岳和街道弄了很多材料、录音、录像、承诺书等逼我抄写、签字、按手印。他们虚假伪造,拘留等相关的材料。

11月4日晚上8点,把我关进拘留所7天,这次共计非法关押、殴打、拘留42天,回到家贵重东西全被偷走。

2010年11月18日和29日这两天,他们把我一个病弱女子从家里押上警车,带到派出所,非法搜身,无故非法关押三天。



2010年12月2日晚上,无锡市新区信访办吴锡锋、所长吴展伟、民警王志刚、社区主任王岳等八人,叫两名开锁人把我家门锁撬掉,非法搜身,翻箱倒柜,把上访材料和证件强行拿走,把我押上警车关押在派出所二天。他们恶狠狠地说“如果你再上访,就把你关到监狱里去,弄死你,反正有你的严重心脏病证明,神不知鬼不觉。”

2011年1月18日,我到无锡市人大信访办去伸冤,无锡市新区街道综治办、派出所非法关押我在新芳园宾馆4天,直接睡在地上,因此得病,不给治疗。

2011年2月11日,无锡市新安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又无故关押我在南湖园宾馆2天,心脏病加重,全身臃肿。

2011年6月30日下午2时骗我到街道综治办拿特困户子女上学补助费,综治办主任吴觉辉不但不给钱,与派出所所长吴展伟等又非法关押我到派出所,社区主任王岳对我大打出手,狠抽耳光,口喷鲜血,嘴脸打肿,浑身打伤,手机被抢,饿到21点把我押回家,24小时派人看守五天,不让看病、上访、伸冤。

2011年8月18日上午,我去新安二社区拿特困户子女上学补助费500元,主任王岳又非法关押我在社区警务室1个半小时,多次打我头、拉耳朵、踹我脚。

2012年1月11日早晨,我去无锡市人大信访办反映问题,民警沈运滔(警号029631)非法关押我在国际科技园派出所8小时,下午2点钟在民警办公室里,民警郝尔佳(警号028642)对我施加暴力,猛踢我的右脚,脚被踢伤、肿、神经痛到右侧腰上不能动,后来两个不明身份的男人一直看守我五天,不让看伤、治疗。

2012年3月1日晚上19点钟,天已黑下着雨,我在家里做晚饭,新区国际科技园派出所所长吴展伟(警号028177),带领六、七个人无任何法律手续私闯民宅,把我家门锁撬坏,非法搜身,手机被抢,他们强拖硬拉,把我拖出家门,拖了70多米路,押上派出所的警车上,用白布袋套住我的头和脸,关押青山湾金海花园酒店17天。

三名特勤,二名女保安,24小时看守。他们不给我吃饭,他们逼迫我写承诺书,写所长吴展伟没有打我,我不肯写。他们就不给我吃饭,3月2日下午4点多钟,他们把我的头往墙上撞,顿时头上撞出-个大肿块,我倒在地,他们又抓住我的衣服领子,勒住我的脖子把我勒昏过去,然后用冷水灌入我的两鼻孔和嘴巴里,苏醒后,有一个穿上白马靴的打手,用脚狠力踩在我的头部、脸上、嘴巴、脖子、乳房和胸骨上,一直往下踩,从下腹部踩到脚上,我痛不欲生,脚和右手踩肿,腰和屁股踢肿,全身踢伤。想什么时候踢就什么时候踢,想什么时候打就什么时候打,用-尺长的铁片把脸打肿,双手反绑用绳子切紧,头、眼、脸上抹风油精,用纸卷蘸上风油精塞俩鼻孔,用2公分半长牙签戳住我的两眼睛上下眼皮,顿时两眼睛火冒金星。

这些暴徒已经没有了人性,残酷手段是无所不用其极。如果权力“没有被关进笼子”,将会带来怎样惨烈、令人发指的任意关押、吊打、虐待。

联系电话:15861594605。

人权又处于一个最好时期,冯正虎常态化被传唤

Posted: 27 May 2012 06:10 AM PDT

(2012-5-27)权利运动发布:
权利运动从上海方面获得信息,冯正虎先生继昨天被杨浦区公安分局五角场派出所以“其它放式扰乱社会秩序”为由传唤12小时后,今天上午九点半又被五角场派出所传唤到晚上七点半回家。今天的传唤理由依然是“以其它放式扰乱社会秩序”。

五角场派出所:021-55054112、021-22171120。
杨浦公安分局:021一65431000。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鼓山民间喊冤行巧遇官方慈善秀 维稳、维权堪比世锦赛

Posted: 27 May 2012 04:19 AM PDT


(2012-5-27)权利运动发布:
(新老访民在鼓山相遇)
(吴华英等维权人士被维稳人员被团团围住)
(维稳人员越来越多,大家只能撤退)
昨天(5月26日)是星期六,也是福建鼓山喊冤行的日子,巧遇世欧发起“为爱攀登 功在百年”为贫困山区捐助活动。福清访民陈美钦因土地被霸占,十八年诉告无门,在鼓山遇到喊冤行发起人吴华英、念建兰、卓友桂、魏英、林兰英等,他们欲一同到鼓山参加这起公益活动,为贫困山区孩子尽一份爱心,却遭百般阻挠 。有专门盯梢跟踪的、有负责拍照全程录像的,身边布满便衣、保安,上洗手间也被监控。献爱心的权力都被掠夺。

陈美钦上访缘于1995年9月15日,政府大官残忍降下横祸。我们村民58.63亩平坦肥沃良田即将丰收在望的黄灿灿稻田,被官方组织铲车无情填埋,暴力征地!建起高楼大厦上百座,牟取暴利!

我们3个村170多户失地农民重大权利受到政府官员严重违法侵害,不得不愤怒投诉、举报、控告,官逼民访!不得不访!

福州市国土局于1997年查证我们反映属实。省国土厅于1998年也认定海口镇官方强行征地行为违法。《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也公开曝光。

在强大村民和社会舆论压力下,海口镇政府才被迫与我们村民协商,同意在程厝洋生活小区分配给我们安置地。谁料,正因为这里地理位置优越,地价高。贪官又无视我们农民利益,把本应安排给我们的安置地又高价出售给他人,从中牟利。另行安排劣质地,安置在海口村。2010年8月11日,官方利用权势,让我们签定《协议书》。其中,安排给我和陈振旺、陈茂兴三人5块住宅用地共1.375亩,地均在路边。政府应在安置地规划图上加盖公章确认,负责三通一平工作,保证一年内完成报批手续。协议书盖上“福清市海口镇人民政府”大红公章。

这份《协议书》有大红公章,又有官员口誓旦旦!我们满以为问题终于可以解决了,我们可以安居乐业了,可以彻底停访息讼了。

谁会料到:现实残酷,时至今日长达近二年时间,不仅“一年内完成报批手续”,完全落空!更令人无法容忍的是,官方又说什么“海口村的地,不能安排给你们。”另行改变安置地块。从地理优越的程厝洋生活小区,改为劣质地海口村,现在又言而无信,又擅自改变为更加糟糕的安置方位。真是“官”字两个口,上口咬下口!言而无信!官方自己手中盖上协议书的大红公章,完全失效!成为一纸空文!

由于维稳如乌云压顶,访民们维权的规定动作拉横幅被迫取消,维权、维稳只能玩玩躲猫猫。

电话0591-85923599。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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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8, 2012, 10:20:59 PM5/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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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凤向胡主席、温总理发出的求救公开信

Posted: 28 May 2012 04:56 PM PDT


尊敬的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您们好!
我是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前进村的村民张淑凤,下面我就把我的遭遇和我家面临强拆和他们现在又要把我们一家三口人杀人灭口的一系列主要事实和您汇报一下,求胡主席、温总理我们一家三口做主,保护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吧,救救我们全家。

在2001年12月20日,我女儿在仁和完小学校被老师王秋菊打伤右脸,我丈夫去学校理论,后被学校另一位老师闫丕雄勾结三个流氓手拿棍棒在学校门口将我丈夫张德利殴打致残,丧失劳动能力。因凶手老师的哥哥是顺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闫志刚,不仅至今没有讨到公道,反而被顺义公安分局、仁和派出所与我村书记邱庆全,村长张中杰勾结在一起,弄虚作假,伪造证据,滥用职权,多次非法拘禁、拘留、及非法劳教两次。期间,我被打伤腰部,留下后遗症。

每当北京一有会议,顺义公安分局仁和派出所就24小时监控我家,连家门都不让出,对我夫妻俩漫骂、侮辱、踢打。“六十”大庆时,我女儿放学走在半路上,民警汪涛带着四个人开着一辆红色的车,在半路上截住孩子威逼、胁迫孩子上车。孩子哭着说“不上车,去奶奶家”。有一个人抓住孩子的头发,使劲往车里塞,孩子拼命抓住车门就是不进去。孩子的头疼了好长时间,如今看到警察就害怕。

我们的冤情至今没有解决,现在又面临强拆,这对我们来说是雪上加霜。自2009年5月拆迁,是村和仁和镇政府违法拆迁,什么手续都没有。最初,大喇叭广播和给各户一封信说是旧村改造,已纳入地铁M15号线,是公益拆迁。其实,M15号线和前进村的拆迁一点关系都没有,是他们打着M15号线的晃子违法拆迁,后来我们村村民知道被骗后,都去上访,现在他们又改说是“储备用地”,我们家不管你怎么违法拆迁,我要求政府合理合法给我们家安置。

我家共3口人,又是独生子女,我丈夫是残疾,生活极度困难,我们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证金(低保)。我家共6间房及院落,我们家连1平米都没多要,就因为我们是上访的,政府就借拆迁打击报复,不给我们合理安置。

自2009年5月拆迁开始,于2009年6月4日就将我们家断电至今,使我女儿无法正常学习,没办法只能点蜡照亮,由于长期点蜡,我女儿的视力下降,我们家无法正常生活。

新的拆迁法第二十七条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为什么这些人还故意给我们家断电呢?我多次去反映恢复用电,但都无结果。

顺义区法院违法立案

为了通过恶意诉讼达到逼拆我们家的目的,没有道德的仁和镇镇政府和前进村书记邱庆全、村长张忠杰勾结刘玉兰(张德利的后妈)及其亲儿子张德东,并在他们早已经搬迁的房屋重新安装了大门,让其回来搅局。让北京土地储备中心顺义分中心房屋拆迁纠纷起诉诉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且早已搬离了的刘玉兰,并追加张德利为第三人。

法庭上,当我要求原告土地储备中心当庭出具北京市发改委的国有土地储备《建设项目批准书》等一系列合法的拆迁手续时,原告土地储备中心拿不出这些手续,我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因为土地储备中心不具备原告的资格。

本来作为审判机关的顺义区法院在受理案件的时候就应该审查原、被告以及第三人的合法资格。当法庭休庭后,来了一位涂庭长,涂庭长说:“给你们调解,先给你续工龄,然后给你爱人办提前病退,让你们搬上楼后生活有保障,并找政府协调揉在一起给你们解决,以后你们就别告了,在家好好照顾孩子,照顾你爱人,把孩子培养成大学生,好给你们争气。”当时我听后激动得热泪夺眶而出,这么多年了我终于找到了一位正直的法官庭长。我说:“这些掌权当官的要能像你涂庭长这样,哪还有这么多访民呀!”可惜现在涂庭长的这些话至今没有结果,反而是顺义法院于2011年5月13日作出枉法判决,让我们一家三口在30日内将我们的房子腾退,交予原告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顺义分中心)拆除。这就是顺义法院违法立案,庭长涂长江、审判长高蕾枉法办案、枉法判案的一系列事实。

副区长赵桂恒说:“这次我亲自督办。”

2011年4月30日,是我们顺义区区长接待日,今天我终于见到了一位副区长叫赵桂恒,我要求赵区长帮我家恢复用电,赵区长说:“你知道吗就因为你一家给顺义区人民造成多大损失?”我当时被气得眼泪夺眶而出,我说:“是谁给我们家造成的损失,这是我自己的宅基地,非法给我们家断电快两年了,我女儿学习靠点蜡照亮,我们无法正常生活,我的脚被扎,把我家的狗毒死,夜里往我家扔砖头,造成我们家人惊吓恐惧,这一切的损失是你顺义区人民政府给我造成的,是你政府在掠夺我的财产!怎么能倒打一耙说是我给顺义区人民造成的损失呢?”最后,这位理屈词穷的赵桂恒副区长敷衍我说:“我亲自督办。”

我们家现在被逼得走投无路,我丈夫被人殴打致残,我们没有土地,又没有其它生活来源,只靠一点低保金生存,我们现在什么都没有,只有这6间房子了,我们现在是用生命捍卫我们家的房子,如得不到合理补偿,我们一家人只能与之共存亡!

我家门口一直有9个地痞流氓看守,还有无牌子的车跟踪我,明着暗着其目的就是要杀人灭口,明着把我们的家产抢走,也就没人告他们了。5月18日早晨,其中一个流氓骂道:你丫找死呢,你等着!我马上打110报警,等了50多分钟才来了两个警察,说姓于和姓刘,没有任何阻止流氓的违法行动就开车走了。那个流氓又跑来说:你打110也没用,我们就是派出所找来的。中午11:00那个流氓又来到我家门口谩骂污辱,我多次又打市长便民电话12345反映无果。这样的情况天天在我们家发生。

尊敬的胡主席、温总理,我再次求您为我们一家人做做主吧!保护保护我们一家三口的人身安全吧!救救我们全家吧!请您亲自到我家来,看看我家现在的惨状吧!
此致
敬礼

张淑凤、张德利 于2012年5月27日
联系电话:13718139034

福州冤民笫九次鼓山行鸣冤

Posted: 28 May 2012 03:27 AM PDT


(喊冤的冤民正在准备参与慈善活动)
(维稳人员跟冤民林旭光等人的后面拍照骚扰)
今天是星期日(2012年5月27日),又是福州冤民自发鼓山鸣冤讲诉的日子,救助有缘人帮忙,让世人了解真实的福州,更了解贪官污吏的恶行,遭到维稳系统人员的偷拍,更有许多保安、便衣在旁边游荡。

福州冤民陈依香、林炳兴、刘玉钗、卓道明、罗丽华、林赛英、吴京、陈依香、陈花裕、林志强、林旭光、林善忠、熊凤莲的老公、还有不知名的几位老龄冤民想起了;鼓山涌泉寺佛堂里有惟尊者具大神通,持一杵威神可畏人无邪念自降魔。

他们不约而同地藏好“支持胡锦涛、温家宝政改、打倒贪官、清除司法腐败、还我家园、还我人权”等横幅,静静地坐在鼓山道上小亭里休息闲聊。

降住了维稳人员偷偷地对他们说:“呆着太久了,抄妈的,叫我干这沒良心的事,不是同事在,我早就回家了”。

冤民们笑着,有的:“鼓山神灵显灵了,邪不胜正,呵呵….” 。

国务院颁布《信访条例》第一章总则...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他们冤屈不但未被依法解决,还面对地方政府官员疯狂的报复迫害:被坐牢、被劳教、被拘留,逼迫他们明白“上访、告御状” 都没用,根本无人管!逼迫他们前仆后继“声援、告洋状、鼓山行”喊冤讲诉,呼吁停止迫害,支持胡锦涛、温家宝政改。
作者:福州冤民

权利运动Human Rights Campaig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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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9, 2012, 10:29:04 PM5/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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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失地农民进京 举报违法征地和要求复耕

Posted: 29 May 2012 03:00 PM PDT


尊敬的上级领导:
您们好!
我们是江苏省无锡市的村民。在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中,全党全国都在不断地探索推进“城市化”,因此就不断有大量的农民进入城市,逐步融入城市,这是一种进步和发展。但是在我们无锡市,由于决策层领导的急功近利和盲目自大,违背了中央和国务院的政策法规,也违背了自然发展规律,造成了大规模违法征地和滥拆乱圈土地,伤农、坑农的事情时有发生,不仅滋生了腐败、渎职,也苦了老百姓,现我特此向您们上级反映、举报如下:

违法征地,滥圈乱占基本农田,我们的国家是个地少人多的大国,切实保护耕地是我们的基本国策,所以我国《土地法》45条明文规定农田,特别是耕地的征收必须经国务院的审批。可是我们这里的征地根本没有经过任何审批手续,简单到仅生产队长的签字就能算是“失地”了,也就是说有些村民都是在糊里糊涂中被生产队长出卖掉了赖以生存的土地。

永不满足的圈地引发了大规模的违法拆迁。在农村中散落着很多村庄,居住着世代务农的村民,有自己的农田和宅基地,地方政府和村委为了占有和出卖这些宅基地大搞违法拆迁,没有自愿不能依法,一切都是在恐、吓、骗中进行,甚至不惜勾结动用社会上的黑恶分子“冲锋”在前,那些地方干部则充当他们的黑后台、保护伞。在拆迁过程中欺诈、威胁,甚至暴力时有发生,村民的房子被拆了,都被迫上了楼,而留下的村庄都成了一片废墟,看了令人心碎!

因为是违法拆迁,所以拆迁的补偿款少的可怜,加上拆迁干部的腐败渎职,层层压榨,使一大批刚在改革开放大潮中翻身的村民又因拆迁而返贫,生活陷入困境。如无锡市锡山区每亩征地的补偿价是3900元,而按江苏省人民政府夫人标准是每亩2.4万元,按胡主席《主席令》上的规定是每亩9.9万元,价格相差如此之大,可见锡山区领导的良心有多黑了!然而,如此可怜的补偿还要拖欠,让那些被迫上楼的村民们如何生活呢?上楼的村民还得多支付柴(煤气)、米、油、菜(蔬菜)、水费,甚至以后的物业管理等一系列费用,这无疑是雪上加霜,这些钱从哪里来呢?可怜的“失地农民”无事可干,都成了“闲民”,得不到技术培训,又找不到好工作,怎么会有好日子,小康生活呢?党中央的政策应该是以“不降低现有生活水平,不影响长远生计”为前提的,请问这样的政策农民的生活能有保障吗?

“土地能卖大价钱”土地财政是核心目的,因为地方政府和村委领导们不择手段的要滥占乱圈土地,为了能招商引资,修新路,开新河,种绿化,门面做得十分漂亮,剩下的大批土地呢,有的被挖废了,断壁残垣;有的被水淹了,杂草丛生;有的变成了裸地,干裂的缝隙纵横交错。长期的抛荒,引来了中央电视台的记者,还到现场拍摄了抛荒大惨状。尽管中央、省厅等领导多次指示“要及时复还田于民耕种”,可是至今仍是复耕无望,如无锡市锡山区安镇年余村的“千亩丰产示范方”,是省政府斥巨资建成的示范丰产基地,然而地方政府为了卖地发土地财,照样敢毁良田建厂房。众所周知我国人均占有土地面积少,因而粮食安全十分重要,而这长期的大批抛荒耕地,难道真能抛出个欣欣向荣的新农村来吗?

我是农民的后代,祖祖辈辈都是务农的,所以对土地有着特殊的感情,我联合了多位热爱种地的村民,硬是开荒除草种了近100亩的水稻,还自己出资买了灌溉用的电缆和水泵,而且也获得了丰收,卖给了国家五万多斤的粮食。但是有谁知道这丰收背后的辛酸呢?地方政府和村委对我们“目无王法”的开垦荒地十分恼怒,因为阻挡了他们卖地致富的发财之路,所以处处阻挠和刁难我们,先是强硬的不准我们种植,威胁要拔掉秧苗,接着又断电,不让灌溉,继而煽动其他村民夺地,最后还要求跟村委签租田合同,交租田款,而国务院发的种粮直补却被他们私吞了。可见我们的地方政府及村委是这样地轻视农业,视种田人为敌人,请问难道坚持抛荒真能抛出个城市化来吗?

因为我们的不断上访,向中央国务院反映、举报,也引起了上级首长的重视,使我们的地方政府及村委领导十分的紧张和恐慌,为了掩盖在土地问题上的渎职腐败,利用职权,大肆歪曲事实,不顾国土资源部明文规定的土地不能置换“社保”、“医保”的政策,造假,作伪证,“巧妙”地用所谓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保”,并且还谎称是村民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的。其实所谓的“失地农民”连政策都不懂,都是受了蒙骗的,是在糊里糊涂中成了“失地”的。地方政府这样的欺下瞒上,既害了国家又害了村民。从长远的讲,纸是包不住火的,被欺骗的村民早晚会醒悟的。事实上,我们这里就有一批热爱种地,懂得政策的村民(包括我)无数次上访,强烈要求按党中央的政策办事,为所种植的耕地登记确权。

尊敬的上级领导,我们无锡市是江南鱼米之乡,自古就有“四大米市”之一的美名,可是现在呢?无锡还有多少大米能外运?四大米市的名单上早已看不到无锡的大名了,听着使人痛心!当然,为了发展经济,推进城市化进程,确实需要搞土地建设,但是我们不相信这种“守株待兔”式的,先让肥沃的土地变成荒地,等待着投资商的发现和购买就是能发展经济的“无锡模式”,为什么就不能节约每寸土地,种好每一寸耕地,按科学的自然规律发展,逐步征地,逐步利用发展,依法征地,依法补偿,难道这样就会影响无锡的发展,就显不出政绩了吗?

最后,我们强烈呼吁,希望上级首长能督促地方政府的领导,一定要依法秉公执法,关心民生,守好每一寸耕地,为所有的种植土地登记确权、发证,为我们的子孙后代保留饭碗,为已遭受破坏的耕地复耕,恢复种植环境,严肃处理一切违法乱纪的腐败渎职分子。

此致敬礼

党代会喊冤,上海访民张修芹被刑事拘留遭到暴力侵害

Posted: 29 May 2012 05:51 AM PDT

(2012-5-29)权利运动发布:
上海徐汇区访民张修芹在5月19日上海党代会会场周边期间喊了一声“冤枉”,被上海当局以“扰乱社会秩序”刑事拘留,现已经释放,张修芹被释放时,遍体是伤,不能行走,由看守所中的在押人背出。

据了解,1997地方政府用假的房屋拆迁许可证蒙骗居民拆迁,结婚三年且生育子女的张修芹和孩子都没有得到安置。目前,张修芹因昏迷、血糖低由救护车中山医院接受治疗。

张修芹的丈夫吴如云说,妻子张修芹被拘留时身体非常好,现在被暴力伤害这个样子,希望社会各界媒体给予高度关注。

张修芹电话:1376119509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人权活动者紧急热线项目编辑

权利运动Human Rights Campaig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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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30, 2012, 10:13:01 PM5/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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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燕琼支持温总理政改被囚家中,吴霖香勇闯南平东司古送食物

Posted: 30 May 2012 06:20 PM PDT

(2012-5-31)权利运动发布:
昨天上午,著名维权人士范燕琼带领南平、福州、武夷山等地访民冒雨来到南平市延平区法院旁听林贞廉冤案再审,抗议司法黑暗。因没有领导出面接待,只有法警对持,范燕琼和访民们展开“坚决支持温家宝总理的政治改革”横幅,从法院大门口游行示威到南平市最宽阔的滨江大道。期间,身体虚弱的范燕琼坐在轮椅上奋力高呼:支持温总理改革,平反’六.四’……

抗议活动结束,当范燕琼女士在大家的帮助下回到家中,即遭到当局尾随而至的警察团团围住,处于被非法囚禁状态,使范女士所住小区成为了南平市的东司古!警察还不停地借以“调查”名义上门骚扰,并以“支持温家宝政治改革和要求平反六.四都是违法行为”为由进行恐吓。

直到今天,警察的车辆(非警车)依然停在范燕琼楼下,便衣隐藏在周边的各个角落,一家人出外受阻。为了解决范燕琼一家的吃饭问题,访民吴霖香大清早到菜市场购买了一些蔬菜,以范女士一家的解燃眉之急。

范燕琼电话:0599-8620607。
吴霖香电话:15659740316.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孙文广:山东济南聚会悼念六四

Posted: 30 May 2012 05:05 PM PDT







今年六四前,山东各界在济南举行第五届悼念六四聚会,参加者二十人,有六四被判刑者,有90后的在读大学生,也有30后的退休大学教师,大家在一起回顾六四,展望将来,盼望早日平反六四。会中发言的有:邵凌才(六四判刑四年)、秦志刚(判八年)、谢金玉(判六年)、车宏年(判两年后劳教三年),会上发言的还有回族农民维权领袖张庭夫,独立作家巩磊、退休庄教授和孙文广等。

这次聚会在谢金玉的露天烧烤摊上进行,地点在济南腊山立交桥南侧段店南路123号门前树荫下。谢金玉六四被判刑六年,释放二十多年一直没有正式工作,今年46岁,刚结婚成家,为了生计他和夫人小马一起摆了个烧烤摊。在这里聚会悼念六四,更有特殊的意义,他俩的生活困境,是六四参与者的悲惨遭遇的写照。大家来聚会也是支持他们的生意。

山东济南悼念六四聚会,从2008年开始,第一次参加聚会的有七个人,在邵凌才家中举办,其中六人都是判过刑的,聚会的的照片和消息报道后,国保找到了几乎每个人的家中,进行警告、威胁。

2009年是“六四事件”二十周年,参加聚会的有九个人,有人从外地赶来,其中八人在六四后被判刑。聚会公开报道之后,国保又到参加者家中威胁、恐吓他们,问横幅是谁做的,饭钱是谁支付的。这次聚会改在饭店举行。

2010 第三次聚会悼念六四,参加者有九个人,考虑到人身安全,参加拍照的只有五个人。
2011年,参加悼念活动有十二个人,参加照相八个人,这次有不少维权人士参加了悼念活动,李红卫参加悼念活动,二个月后被劳教一年零九个月,至今仍然关在劳教所中。
今年是第五次举行悼念活动,有二十人参加,参加照相的有十五人。

山东济南的各界悼念六四活动,持续了五年,每年都做公开报道,最近几年参加人数有明显增加,这说明了人心所向,大家感到距离六四平反的日子已经不会太远了。

2012530  于山东大学  电话 13655317356    053188365021

福州警察怒斥报警人:明知找不到车,你还报警干嘛!

Posted: 30 May 2012 06:16 AM PDT

日本人在中国丢了自行车,中国(大陆)警察以“明知找不到也要找到的国际主义精神”终于将自行车找回来了。可中国人丢了自行车,警察怒斥报警人:明知找不到车,你还报警干嘛!中国警察从来都不会检点自己的行为:既然连自行车失窃案都破不了,还当什么警察?

5月29日凌晨,居住在福州市仓山区进步路5号301室的张惠仙女士睡梦中被一阵敲门声惊醒,一邻居告知说:昨晚小区遭贼了,快去看看有没丢了东西?

张惠仙女士马上发现平常上下班的代步工具,昨晚停在楼下的电动车不见了。通过了解才知道,邻居还有共4部电动车同时失窃,而且窃贼非常准确地撬开都是有停放电动车的杂物间,小区围墙铁门锁也没有被破坏,显然窃贼非常熟悉小区住户情况。

张惠仙女士立即向福州市公安局110报警,仓山分局仓前派出所警察不耐烦地来接处警,在询问报警人张女士时竟怒斥道:现在到处都是小偷在偷车,你也知道不可能找到车,车丢了只要跟段警说一下就行了,你还报警干嘛!

张女士被呵斥后,未做完笔录就愤然离开派出所。当警察得知张女士系福州冤民林应强的妻子时,随后不断打来电话,不知是否在故意骚扰张女士。

原来仓前派出所辖区治安很差,上季度刚刚在公安系统被黄牌警告过。而张女士只是失窃一部电动车这种小事,又不明所以报警了,无意中给该所政绩“锦上添花”所以才招来警察的怒斥。

林应强夫妇都非常明了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的警察的工作作风,真正破案无能,办假案故意制造冤案倒是拿手。仅林应强亲历目睹的冤假错案就有十几件。

例如:去年11月18日在福州仓山万达广场前,冤民林应强发现中国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仓山万达项目部一保安骑着他失窃不久的一部电动车。后这个保安被林应强人赃俱获,但报警1个小时后,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金山派出所警察才出警。

更让林应强不可思议的是亲眼见证金山派出所警察查案比神探李昌镐更神速,窃贼前门刚进去,后门就从派出所出来了!更荒唐的是林应强失窃的电动车(手续齐全)及车上物品,无正当理由被扣压在金山派出所至今长达半年,却无法取回!

福州仓山分局警察都是办冤假错案的“先进”集体,像这样的警察能保一方平安吗?

仓山区委书记林文芳电话:13905921976。
仓山区政法委书记林宇电话:13809503392
仓前派出所所长钱庭芳电话:13905026778。
仓前派出所经办警察电话:13799980564。

抗不法侵权 福州冤民集体找省党代会代表控诉冤情

Posted: 30 May 2012 06:32 AM PDT

今天(5月30日)下午,郑伯榕等十几个福州冤民出于愤慨,自发前去福建省召开党代会所在地福州西湖宾馆前找党代表控诉冤情及请求帮忙讨说法。
原来就在昨天晚上,即2012年5月29日晚上约8点,福州郑伯榕、王尾珠、林应强、林兰英、林祥官、刘玉钗、罗丽华、林炳兴、林善忠、张晓红、陈依香、卓道明、吴京等十几个冤民到福州火车站准备乘火车往江苏常州,看望维权人士张建平。

突然福州市仓山区和闽侯县的政法委、信访局官员带着各自乡镇共计30多个官员及其城管人员到火车站售票大厅等处非法堵截冤民进站乘车。

随后冤民林兰英、林祥官、刘玉钗被强行带到仓山区城门镇政府内,由城门派出所警察做询问笔录后至深夜才放回。同样冤民林应强、郑伯榕被劝到一车内,官员说要带到盖山镇政府,由盖山派出所警察做调查,路途上刚好遇到红灯,林应强趁机强行下车离开。冤民吴京被闽侯县官员带走,直至今日下午仍是被软禁中。

显然,这些官员系知法犯法,滥用公权力非法限制冤民人身自由。

今天当冤民前去找代表时,虽然会场前旌旗招展,车辆频繁进出,但代表鬼影都没看到一个。无奈之下,冤民只得到隔湖相邻的福州西湖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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