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周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多缴税款只退不抵

最新政策

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避免占压纳税人资金,自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起,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纳税人请及时申请退税。

注意事项

01

退税申请资料包括《退(抵)税申请表》《完税凭证》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02

税务机关直接向纳税人退还税款时,应当将税款退至纳税人原缴款账户。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原缴款账户的,纳税人在申请退税时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并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

03

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库手续。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

2.《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程实施办法〉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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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供稿:广东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原标题:《扩散周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多缴税款只退不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