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刑事案件辩护律师事务所:对伪证罪的设想
我们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
安徽合肥刑事案件辩护律师事务所「一家每个老百姓都能付得起的专业律师事务所 」:对伪证罪的设想
原创 安徽合肥刑案辩护 合肥法律咨询服务 2022-12-19 00:15 发表于安徽
收录于合集#安徽合肥刑事辩护律师27个
我们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现有刑辩律师团队四十余人,办理刑事案件数百起,曾经成功办理过多件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取保候审、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并将继续专注疑难刑事案件的研究及辩护,相关问题可以电话联系15555136801(微信同号)
安徽合肥刑事案件辩护律师事务所「一家每个老百姓都能付得起的专业律师事务所 」:对伪证罪的设想
伪证的前提是作证,作证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不符合作证要件的也不构成伪证。伪证的主观要件是提供证据或证言者故意向有权收集和审查证据的相关机关和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伪证的客观要件是具有作证行为。伪证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情形。以威胁、引诱等手段使他人作伪证,属于妨害司法罪的一种。任何人,包括司法从业人员有这样的行为都有可能构成妨害作证罪,不仅限于辩护律师。我国《刑法》单独规定"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简称律师伪证罪)有诸多弊病,严重影响辩护律师的取证和质证,对律师人身安全和查明案情事实都有重大负面影响。建议取消我国《刑法》第306条律师伪证罪,统一适用第307条妨害作证罪。
文章关键字:
合肥律师 合肥刑事资深辩护律师 合肥刑事案件律师 合肥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 合肥律师事务所 合肥刑事辩护律师 合肥专业刑事辩护 合肥擅长刑事辩护律师 合肥刑事律师咨询 安徽刑事律师咨询
发布于 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