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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预算修法争议 蓝删法条绿要弹性

立法院在野党提《预算法》第83条修法引蓝绿争议。资料照。(宋碧龙/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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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4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国民党立委提出《预算法》第83条修法,主张删除第四款“不定期或数年一次之重大政事”规定,民进党团认为此举会影响政府编列预算救灾。对此,国民党立委7日表示,特别预算法只删掉第四款,依前三款法条,依然可针对花莲大地震编列特别预算。

《预算法》第83条条文规定,有左列情事之一时,行政院得于年度总预算外,提出特别预算︰一、国防紧急设施或战争。二、国家经济重大变故。三、重大灾变。四、不定期或数年一次之重大政事。

对于国民党立委提出《预算法》第83条修法,主张删除第四款“不定期或数年一次之重大政事”规定,避免沦为执政党浮滥编列特别预算的理由,立法院民进党团干事长吴思瑶6日表示,如果年度预算没有足够弹性,就是要用第四款,删除该款就等于把特别预算的弹性和空间都限缩了。

吴思瑶以花莲强震为例,灾后重建漫长,涉修缮桥梁、路基、公路,预算编列需使用《预算法》第83条第4款“不定期或数年一次之重大政事”,呼吁国民党应虚心检讨。

对此,国民党立委许宇甄7日表示,《预算法》第83条第四款沦为执政党浮滥编列特别预算的理由,早在1996年就有“在野党”看不过去要求提案删除。当年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曾以“为避免特别预算编列之浮滥,破坏正常预算体制,有必要严格限制特别预算编列之条件”为由,提案删除。

许宇甄说,2013年时,时任立委林佳龙再次提案删除,并强调为了避免特别预算制度紊乱财政纪律,在非特殊急迫情形下,不应任意采用。林佳龙的提案,柯建铭、潘孟安也有连署。

她强调,本届朝野三党不过半,正好可以理性讨论该款是否该删除。她也提醒民进党,自家立委也曾经要求删除该款,用意是要防止正常预算体制被破坏、紊乱财政,替国人把关,避免大量债务留予后代子孙。◇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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