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标准的先进性并与国际危险货物运输规章保持一致,2019年海关技术规范危包专业委以联合国TDG的技术要求为核心内容,整合了空运一国际民航组织《航空危险货物安全运输技术规则》、海运-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运输一-欧洲铁路局《国际铁路运输危险货物规则》、公路运输-《关于危险货物公路国际运输的欧洲协规则》的相关要求,对该系列标准进行了修订。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盛装容积不超过450L(装载液体)、净重不超过400Kg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压力贮器、放射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的包装除外),规定了包装的分类、编码、标记和标签的要求。中型散装容器、大包装容器的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按照其他相应标准进行。
二、修订情况
与SN/T 0370.1-2009相比,本部分除编辑性修改外,技术内容也做了相应的修订,共有30处,修订内容主要集中在包装标记和标签部分,其中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①修改了塑料类容器制造月份的标识方法
②增加了对包装外表面标签的要求
三、重点内容解读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编码、标记、标签的具体要求,这部分内容属于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的基础知识,只有充分理解和掌握了本标准,才能正确理解和使用第2、3部分标准
①包装的编码
为了清楚地表示危险品包装容器(外包装)的类型/材料和型式 采用了编码形式对每一种包装容器用一个特定的代码表示。包装编码一般由并列排布的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阿拉伯数字-表示包装容器的种类,如:数字“1”表示“桶”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本标准增加了数字”0”表示公路或者铁路运输轻型金属容器
第二部分:大写英文字母一一表示包装容器制造材料的性质,如:字母“A”表示“钢”;
第三部分:阿拉伯数字一一表示包装容在其所属种类中的类别。如:桶用数字"1”表示闭口,数字“2”表示开口。
示例:
1A2--开口钢桶
1H1--闭口塑料桶
1G-纸板桶
6HA1--钢塑复合桶(对于复合包装,先写内容器的材质,再写外容器的材质)
②包装的标记
标记用于表明带有该标记的包装已成功地通过标准规定的试验,但标记并不一定证明该包装可用于盛装任何物质。
四、疑点难点解析
①标准的适用范围
标准第1章适用范围中的“盛装容积不超过450升”特指的是用来“装载液体”的容器,具体每种包装类型的净重和体积的限制要求要根据附录A确定,例如:瓦愣纸箱仅仅对净重有限制要求,体积没有要求,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纸箱体积为500L,净重300Kg,那么它也是适用本标准,编码应该是4G,不能标记11G或者50G
②塑料容器的标记
标准5.2章节规定了塑料类容器制造年月的标识方法,用生产月份标识代替5.2.2包装标记中的“生产批次”,也就说对于塑料容器的生产批次是用月份的图形表示的,不可以用“PI:XXX”表示
③有限数星的标签
内装有限数量危险货物的包装应显示下图的标签,且标签显而易见,清晰,不因长期露天暴露而明显减低效果。
④鲤电池组标签
对内装鲤电池或电池组的包装,按照《规章范本》包装特殊规定 188 条款,应按图 7 所示进行标签,并且应标明以字母“UN”开头的联合国编号,例如,鲤金属电池或电池组(UN 3090)或钾离子电池或电池组(UN3480)。当电池或电池组装在设备上或与设备包装在一起时,应根据情况表明以“UN”开头的联合国编号,如 UN 3091或 UN 3481。如包装中装有不同联合国编号的鲤电池或电池组,应用个或多个标签标明所有适用的联合国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