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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气的解构者雅克·德里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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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数千年来,无数哲人、智者为人类认识世界的方法,建构起多种系统的说明,和一个个庞大的思想体系。我们的思考方式,无形中被纳入这些体系,运用这些方法,遵循这些原则,使用这些语汇。但这是完全可靠的认知方式吗?它会不会侵蚀我们的思想自由?德里达就是这样一位发问者。

法国哲学家雅克·德里达 (Jacques Derrida)
法国哲学家雅克·德里达 (Jacques Derrida) © 网络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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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人们常说,德里达是个思想界的造反派,请你给听友们介绍一下吧。

答:好。德里达 (Jacques Derrida 15/07/1930 à El Biar -  09/10/ 2004 à Paris) 这个人是个怪才,思路非常独特,他提出一套思考的新方法,也就是解构的方法。有人说,德里达不是一位哲学家,而是拆解哲学的人。这话有一定道理,因为我们读哲学,往往从一个哲学家的学说入手,仔细理解他的论述方法、逻辑系统、学说结构,最后我们会说,噢,他是这样理解世界的。如果我们同意这位哲学家的理论系统,我们就会用他的论述方法、逻辑系统,和他所使用的概念系统来看待世界。如果我们不同意他的说法,就反驳他或者弃置不顾。但是德里达不是这样一个思路,他是要把面对的系统彻底打碎,拆解这个论述系统的结构,不是说把这个结构弃置不顾,而是要看看结构里面的这些要素,究竟是什么,有哪些是可以帮助人们进一步拓展认知的,有哪些是无意义的。请听友们注意,他的拆解,就是来解析论述的语言,句子,字眼。他就像一个淘气的孩子,拿起老爸的手表拆开,看看里面有些什么零件,这些零件怎么组合起来,怎么运转。涉及到德里达思想来源的那些学说,我们在前面都做过简单的介绍,这里再提醒一下,主要是胡塞尔的现象学,海德格尔的存在哲学,结构主义的语言学,比如列维·施特劳斯的结构主义人类学和雅克·拉康从语言层次上对弗洛伊德的重新阐释。

问:德里达是在阿尔及利亚受的初等教育吧?

答:是的,他1930年出生于阿尔及利亚的一个犹太人家庭,二次大战法国战败后,在法属阿尔及利亚,维希政府制定了比法国本土更严苛的排犹法案。他在上中学时,因为犹太人的身份,被学校开除。这个经历让他终身难忘,也引发了他对身份问题的思考。1947年,德里达到了巴黎,他当时的目标是投考巴黎高师,但在这之前他有一段奇特的经历,那就是在阿尔及利亚的几年时间里,他被剥夺了法国的国籍。这件事使他意识到,一个符号和它所指称的对象,并不具有真实关系。他说,“那时我还很年轻,当然还不明白公民身份的缺失,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也不怀疑这种排斥在语言的归属上必定会留下它的标记。还有与语言的这种密切关系,与可以自然地称为语言的东西的这种指定关系”。他的意思是说,某些用语,并不能指称一个事实,比如说公民是一个法律用语,但它突然被宣布在你的身上,这个用语不存在了,你被剥夺了公民的身份,你成了一个没有名称的对象。但事实上,你这个人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只是法律用语的指称变化了。这个变化引发你的境遇的变化,你丧失了许多真实的权利,可事实上德里达还是德里达。请听友们注意,德里达的许多思考,都是从对某一个语言的惯常用法的怀疑开始的,他发现我们的许多表达,其实根本没有表达出说者所想表达的意思,但是却被错会,被当作真实的意思。后来,他的法国公民身份又被莫名其妙地恢复了,使他能够到巴黎来参加考试。他的第一次报考失败了,他继续苦读努力,终于在1952年考入了巴黎高等师范。毕业后,他去美国哈佛大学作了短期进修,回国后担任索邦大学哲学系教师,后来他又回到他的母校巴黎高等师范任教。1984年他转到社会科学高等研究所工作,2004年去世。

问:在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德里达的影响可是相当大呀。

答:是的。德里达著述甚丰,而且他还积极投入欧洲人权保卫活动,在八十年代初,他曾去捷克支持七七宪章。这个宪章是捷克知识分子反抗苏联暴政,为捷克重归文明世界勾绘的蓝图,结果让捷克秘密警察当局以贩毒的罪名,逮捕入狱。后来在密特朗总统的干预下才获释。他的著作中,我们比较熟悉的有,《论精神——海德格尔与问题》《声音与现象》《马克思的幽灵》等等。德里达是解构主义的代表人物,我们了解他就是要了解解构是什么意思。提到解构,我们先要回想一下,我们前面介绍过的结构主义。他认为,一切社会现象都有其自身的结构,这些结构由单个成分组成不同的系统,一个成分变化势必引起其他成分的变化,从而引起各个系统以及整体结构的变化。有论者认为,这个结构的思想,除了受索绪尔的语言学影响,也受到当时科学发展的影响,比如波尔改造卢瑟福原子行星模型,提出了原子模型的理论,认为原子的不同组合方式,也就是不同的结构造成了万物千差万别的形态。这种从事物内部结构着眼的研究思路,影响了西方思想界。无论如何,事物的内部结构形成了完整的解释链,它是自足的,但是德里达恰恰反对这种自足的结构。所谓解构就是要把结构拆解,从每一个成分入手来观察。那么相对于哲学而言,他要拆解的对象就是叙述的语句。当用一个陈述来表达一种观点时,解构主义就要问,什么样的词语组成这个陈述,这些词语本身有什么意义?如果它们用另一种组合方式出现,会不会从根本上改变这个意思。这就好比把一部书看成是一团里面藏满种子的泥块,打碎它,把它散播四处,看它到底能生出何种植物。这实际上是在展示一种新的阅读文本和思考的方式。不再以文本为中心,而是以阅读者为中心,重新建立对文本的理解。西方文论称之为创造性阅读,其实我们古人就有这种说法,就是“我注六经”和“六经注我”的区别。“我注六经”是结构主义的研究方式,“六经注我”是解构主义的阅读方式。

问:这是不是新批评主义所提的那种误读的合理性呢?

答:可以说,“解构文本”和“误读文本”,有联系也有区别。误读这个提法就包含着正面理解,而德里达却反对有正面理解的标准。因为解构的后果,提供了重新组合、重新创造的可能性。德里达把这样的过程称为“白色写作”,在这种情况下,正面理解和解构式的误读,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正确与否的标准。德里达造了一个词,叫differance,他把difference差异这个词中的e换成了a, 有人把这个词译为“异延”。德里达的意思是说,你使用一个词,一个指谓来表达某物的在场presence时,一定有一个时间上的延迟,和意义上的增补,这就造成了和指谓的差异。这个差异造成了一种absence不在场的情况。德里达的思想,是一种具有破坏性的思想,他对现代的许多重要哲学家,都给予质疑,所以他的思想特点就是对一个一个的传统思想体系发问,然后给出自己的解释。从我个人看,他的许多解释都是相当任意的,有许多人对他的解构方法提出疑问。当一切都被解构之后,还可能有完整的意义存在吗?况且解构出的任何片段都依然存在着结构,解构不可能抵达事物的核心。再者,既然解构是针对一切文本,那么德里达的文本是否也应予以解构?当这个解构进行时,德里达还能剩下什么?这些疑问都是相当有力的。所以对德里达的思想,听友们只需要了解他的一些基本说法就够了。好,我们就介绍到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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