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做好研发费用归集

前言: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提出“发挥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为鼓励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力度,国家实施了包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研发准备金制度奖补等普惠性政策。同时,今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加大对制造业企业的研发费用优惠力度。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激励企业创新,促进产业升级。

国家都这么帮助企业重视研发费用,那么我们企业是不是应该更好积极去了解如何正确做好研发费用归集呢?

首先我们来看看本文将讲解的框架(见下图):

一、什么是研发费用归集

研发费用归集是指企业在进行产品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时,对研发项目所支付的费用设置的单独的明细账,用于详细记录研发费用的支出明细。

二、研发费用归集的意义

1. 体现公司的研发实力,利于塑造公司形象。

对外数据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序号项目占比同比情况
A研发费用规模研发费用占年度经营额占比
B研发人员研发人员占公司员工比例

2.申请研发加计扣除,获取政府补助资金。

(1)补助标准

①参考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

②补助标准:

A:75%加计扣除

【适用主体】:除制造业以外的企业,且不属于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

【优惠内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B:100%加计扣除

【适用主体】:制造业企业适用。

【优惠内容】: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③注意点

企业在申请研发加计扣除时要求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企业。

3.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获取政府补助资金。

(1)在进行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申报时,对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有一定的比例要求。

具体比例要求为: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③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补助资金。

各地、各级政府出台的奖补资金金额不等,约5-25万之间,大部分分为市级、区县级,综合奖补金额约在20-40万之间(具体视各地政策)。

4.研发准备金制度奖补,最高不超过200万。

(1)奖补标准

按企业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5%—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5%、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按10%。

(2)注意事项

申报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的企业,均须备案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

三、研发费用归集口径分类

1.口径分类

研发费用归集口径包括会计核算口径、加计扣除税收规定口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

会计核算口径:为了准确核算研发活动支出,而企业研发活动是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判断的,除该项活动应属于研发活动外,并无过多限制条件。

加计扣除税收规定口径:为了细化哪些研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核心研发投入,因此政策口径最小。可加计范围针对企业核心研发投入,主要包括研发直接投入和相关性较高的费用,对其他费用有一定的比例限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为了判断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科技实力是否达到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因此对人员费用、其他费用等方面有一定的限制。

2.口径范围大小比较

会计核算口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加计扣除税收口径。

实操中,一般情况下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通常占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60%~70%较为合理。

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归集方式

1.人员人工费用

【主要包括】

①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五险一金

② 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判断标准】

① 判定归集的科技人员人工费用是否准确。通过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人员名单,判断其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的“科技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对于企业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应通过企业的考勤记录,确认其是否累计在企业工作183天以上;

② 核对工资发放记录、奖金核准及发放记录,以及管理层相关决议及支付记录,核查人员人工中中归集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以及奖金、年终加薪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的归集金额与相关资料是否相符;

③ 是否存在将非科技人员工资薪金列入研发开发费用的情况;

④ 涉及人员人工费用分摊的,核查其分配方法是否合理,金额是否正确。

2.直接投入费用

【主要包括】

① 研发活动直接消耗材料费用

② 研发活动直接消耗动力费用

③ 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燃料费用

④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⑤ 用于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

⑥ 用于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⑦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

⑧ 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判断标准】

① “直接投入”的归集范围是否准确,是否将研究开发活动以外发生的采购费用、水电费、租赁费等列入直接投入;

② 归集的金额与项目预算是否相符,差距过大的,应说明原因;

③ 归集的直接投入金额是否与相关原始凭证、合同或协议、付款记录等相符;

④ 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所发生的租赁费,检查相关合同或协议、付款记录;

⑤ 是否存在将达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确认标准的支出费用化计入直接投入的情形;

⑥ 涉及直接投入各费用分摊的,核查其分配方法是否合理,金额是否正确。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主要包括】

①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的折旧费

② 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的折旧费

③ 用于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判断标准】

① 对列入归集范围的仪器和设备或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是否属于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或使用的;

② 对于研究开发项目和非研究开发项目以及不用研发项目共用的资产,核查折旧或摊销的分配方法是否合理,且前后各期是否保持一致,分配的金额是否正确。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主要包括】

①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的摊销费用

②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知识产权的摊销费用

③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判断标准】

① 企业申报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结构归集》表中“无形资产摊销”的归集范围是否准确;

② 无形资产摊销的政策是否正确,且前后各期是否保持一致,摊销的金额是否正确;

③ 是否存在列入与研究开发项目无关的其他无形资产摊销的情形。

5.设计费用

【主要包括】

① 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② 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判断标准】

① 归集的设计费用与项目预算是否相符,对于差距过大的,应说明原因;

② 设计费用的核准、支付是否与原始凭证相符;

③ 是否存在列入与研究开发项目无关的设计费的情形。

6.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主要包括】

① 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② 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③ 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④ 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

⑤ 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⑥ 田间试验费

【判断标准】

① 企业申报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中“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的归集范围是否准确;

② 归集的装备调试费和试验费是否与原始凭证相符;

③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归集范围。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主要包括】

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其他机构包括”: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

【判断标准】

① 企业申报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中“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是否准确;对于委托外部开发的项目,应注意查看项目最终产权归属,即委托方应全部或部分拥有产权,对于知识产权最后全部属于受托方的,不得计入该项归集范围。

② 检查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定价是否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③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的投入额是否按80%计入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④ 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合作各方应当分别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费用承担范围和预算情况进行归集,对于明显超出原合同或协议、预算等规定的,企业应提供合理的说明。

8.其他费用

【主要包括】

① 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

② 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

③ 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

④ 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判断标准】

① 企业申报的《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中“其他费用”的归集范围是否准确;

② 归集的其他费用是否与企业会计资料相符;

③ 是否存在列入与研究开发项目无关的其他费用的情形;

④ 若存在其他费用在研究开发项目与其他项目之间分摊的情形,分摊方法是否合理,且前后各期是否保持一致,分摊的金额是否正确;

⑤ 对列报的其他费用是否超过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20%(另有规定的除外);

是否将上述列举的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归集到“其他费用”中。

编辑于 2021-05-18 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