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关系?如何研究事物之间的关系?

我们认识世界,认识的主要就是事物之间的关系,按理说,关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但是在实际中却很少有人研究它,人们更多的只是关注事物之间的各种具体的关系,而对什么是关系这个问题则研究得很少,即使在哲学上,也很少有人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的讨论。

说不清什么是关系,我们又如何能够说清楚事物之间的关系?又如何能够说清事物之间到底有没有关系、有什么样的关系?比如说,哲学上的物质和意识之间的关系问题,到底是物质决定意识,还是意识决定物质?科学上的地球和太阳之间的关系,到底是太阳绕着地球转,还是地球绕着太阳转?(很多人都以为这两个问题已有定论,有唯一正确的答案,其实不然。)

在开始本文之前,我们先对关系和联系这两个概念做一下说明: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很少区分这两个概念,在这里,由于我们讨论的是一些共性的问题,是这两个概念都涉及到的问题,所以我们暂时也不对它们进行区分,而是把它们等同于同一个概念,这一点还请大家注意。

一、关系是客观的吗

很多人都以为关系是客观的。

.我们所说的客观通常有两层意思:一是事物之间的关系与我们人类无关,不管我们人类存在不存在,事物之间的关系都在那儿存在着。比如说,不管有没有我们人类,地球都在绕着太阳转,在人类诞生之前的几十亿年里就是这个样子的,在我们人类死亡以后还是这个样子的。二是人与事物之间的关系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管我们有没有认识到这些关系,不管我们承认不承认,喜欢不喜欢它们,它们都在那儿存在着。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第4版 陈先达 杨耕 第92页)上的原话是这样说的:“联系是客观的,即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就与人的关系来说,事物的联系可分为自在事物的联系与人为事物的联系,自在事物是在人产生之前就存在或仍处在人的活动之外的事物,其机械、物理、化学、生物的联系无疑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客观性。人为事物的联系是在人类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人化’的特点。例如,人制造了汽车,同时也制造了汽车各种部件之间的联系。但这种联系得以建立的根据及其形成后的实在联系,同样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客观性。”

真的就像我们所认识的那样,就像马克思主义所说的那样,联系是客观的吗?

只有理解语言才能真正理解关系

要想说清上面的这个问题,我们还必须要先了解人类的语言,只有对人类的语言有一个深刻的理解,我们才能对上面的这个问题有一个全面的、清晰的认识

1、没有语词就不能言说

没有语词就不能言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没有“关系”、“客观”等等这些语词,我们就不能说关系,就不能说世界上存在着关系,不能说事物之间存在着关系,当然了,也更不能说事物之间的关系是客观的。别说是没有人类,即使我们人类已经存在了,如果我们还没有创造出语词,那我们也不能说世界上存在着关系,也不能说关系是客观的。

不能说关系是客观的,这是不是说,在我们还没有创造出“关系”这个语词之前,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关系?

也不能这样说!

如果没有“关系”、“客观”等等这些语词,我们既不能说世界上存在着关系,也不能说世界上不存在关系,既不能说关系是客观的,也不能说关系不是客观的。我们什么都不能说。

2、没有规定语词言说的对象,语词就没有言说对象

没有语词就不能言说,这是不是意味着,有了语词以后我们一定就会认为关系是客观的,一定还会说关系是客观的了?

不一定!

因为,如果没有规定语词言说的对象,语词就没有言说对象。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我们没有规定语词是用来表达什么对象的,那么语词就没有表达对象。具体到关系是不是客观的这个问题上来,就是如果我们没有规定“关系”、“客观”等等这些语词是用来表达什么的,如果我们没有规定它们是什么意思,那么这些语词也就仅仅只能是个语词而已,它们就没有表达任何对象,没有任何意思。

在语词的层次上,我们是可以任意说的,我们不只是可以说“关系是客观的”,也可以说“关系不是客观的”,还可以说“客观的不是关系”,或者说“观客的不是系关”……但是,在没有规定语词表达对象的时候,不管“关系是客观的”还是“关系不是客观的”,这些语句都是没有任何意思的空话,是一些语词的无意义的排列组合。

3、语词可以用来表达任何对象

没有规定语词言说的对象,语词就没有言说对象。那是不是说,在有了规定以后,在我们规定了“关系”、“客观”等等这些语词所表达的对象以后,我们还一定会说“关系是客观的”,一定会得出关系是客观的这样的结论了?

还不能这样说!

因为语词是可以用来表达任何对象的,能够得出什么样的结论,我们会怎样说,还要看我们具体是如何规定的,要看我们是怎样规定语词、语句的具体用法的。

比如说,我们可以用“太阳”这个语词来表达太阳,也可以用它来表达月亮或地球,如果我们当初规定用“太阳”这个语词来表达地球,用“地球”这个语词来表达太阳,那么现在地球与太阳的关系就是“太阳绕着地球转”了,而不是“地球绕着太阳转”了。同样的,如果我们当初规定“客观”这个语词所表达的意思与现在的意思相反,那么马克思主义现在可能不是说“关系是客观的”,而是会说“关系不是客观的”了。

不只是名字的问题

有人可能对我们上面所说的这些道理不是很理解,以为我们所说的这些归根结底就是一个名字的问题,是一个文字游戏。把地球改名叫“太阳”,把太阳改名叫“地球”,于是“地球绕着太阳转”就变成“太阳绕着地球转”了,有人可能觉得这就是抬杠,认为这些道理对我们认识世界没有什么帮助。人们坚信,不管名字怎样改变,都改变不了名字所表达的对象,改变不了我们对事物的体验。即使我们把火说成是冰,那它也不会凉快那么一点点,不管我们说地球是自西向东转还是自东向西转,对地球都没有任何影响,它该怎么转还照样怎么转,并不会因为我们说法的不同就开始倒转。

上面的这种说法在语词只是作为一个名字的层面上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在我们确定了语词所要表达的对象以后,在我们不改变表达对象的情况下,我们是可以这样说的。就比如说,哲学上对世界本原的解释是多种多样的,有人说世界的本原是气,有人说是火,有人说是水,有人说是道,还有人说是虚拟的……,但是,不管哲学家们怎么说,这些对我们的生活,对我们的体验都没有任何影响,不管他们怎么说,我们吃苹果时候的依旧还是那种甜甜的感觉,并没有因他们说法的改变而吃出了气的味道,火的味道,或者是吃出了虚拟的味道……。我们不会因为把猪改名叫羊,吃猪肉的时候就吃出了羊膻味,也不会因为把糖改名叫辣椒,糖就变成辣的了。

但是,这种说法也就只适合已经明确规定了对象,即表达的对象是确定的这样的一种情况,在我们没有明确规定表达对象的情况下,或者是对象处于不断地发展变化之中,这种说法就不合适了,就不容易把问题说清了。比如说,如果我们没有明确规定所要表达的对象,那么名字的改变就有可能意味着表达对象的改变,不只是不同的名字有可能是表达不同的对象,即使同一个名字也有可能是在表达不同的对象。很多时候,我们都忽略了这一点,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争论都是因此而起的,大家都以为是在讨论同一个问题,但其实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再比如,马克思主义用量变和质变的理论解释发展变化中的事物,这种理论就有它说不清的地方——很多时候,人们搞不清什么样的变化才是质变,说不清一个事物到了什么时候就不再是它自己,而变成了另外的一个事物,它根本解释不清人到底能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之类的问题(课本上对这个问题的解释非常牵强和武断)。

前面的这些关于语言的道理,其意义并不在于改变语词就能够改变语词所表达的对象,能够改变我们对对象的体验,而在于它将会从根本上改变我们对理论的看法,改变我们评价理论的标准,改变我们研究理论和检验理论的方法。当然了,也将会从根本上改变我们对关系的看法以及研究关系的方法。

二、对关系认识的根本改变

在传统的哲学思想指导下,我们原来是这样思考问题的:事物是客观存在的,事物具有各种各样的属性,在这些属性中,有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的区别,一事物之所以是该事物而不是别的事物,是由事物自身固有的本质属性决定的。人们的认识是对客观存在的事物的反映。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方式,而定义则是用简明的语句揭示事物的本质属性。同样的,我们也是这样认识关系问题的。但是,明白了前面的关于语言的道理,我们对关系的这些看法将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

1、什么是关系什么不是关系是我们的一种规定

如果没有“关系”这个语词,我们就不能说世界上存在着关系,就不能说关系是客观的。这就意味着,在我们没有定义“关系”这个语词之前——在我们还没有规定它是用来表达什么对象之前,我们是根本不可能找到什么客观存在着的关系的,根本不可能在事物之间找到那些原本就存在的关系的。在没有定义“关系”这个语词之前,我们原来所认识的一切就都不叫关系,也都不是关系——我们对关系的认识不是一种发现,也不是一种反映。

只有当有了“关系”这个语词以后,只有当我们规定了“关系”这个语词是用来表达什么的时候,我们才能说什么是关系,才能说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关系。我们对关系的认识是一种规定,我们规定用“关系”这个语词表达什么,什么才是关系。

规定了语词的用法,也就规定了什么是事物,规定了什么是事物之间的关系。——这其实也就是古希腊智者普罗泰戈拉说“人是万物的尺度”以及康德说“人为自然立法”的深层次的原因——也是最根本的原因。当然了,普罗泰戈拉和康德当时都没有语言学的思想,他们并不是在语言的层次上认识这个问题。

2、研究方向和方法的改变

由于什么是关系什么不是关系是我们的一种规定,所以,什么是关系这个问题实际上就变成了在问“关系”这个语词是用来表达什么的,变成了在问我们是如何规定“关系”这个语词的用法的。我们对什么是关系这个问题的研究,就不再是要探究、发现、反映那个原本就已经存在着了的客观的关系,而是要规定“关系”这个语词的用法,要解释清楚我们到底是把什么对象规定为关系的——解释清楚自己是如何定义关系的。我们不再是要去研究关系的本质,以便能够区分到底是什么是关系什么不是关系,而是要搞清楚我们为什么要定义关系,为什么要如此定义关系,搞清楚我们如此规定“关系”这个语词用法的理由和目的是什么。

3、评价标准的改变

由于什么是关系什么不是关系是我们的一种规定,所以这也就意味着,不同的人对关系的定义是可以不同的,不同的人对关系的认识是可以不同的。这就意味着,我们对关系的认识并没有真假对错之分,没有是不是真理的问题。意味着,我们将不能再用真假对错和是不是真理来评价我们对关系的认识。

三、如何解释马克思主义

没有“联系”这个语词,我们就不能说世界上存在着联系,就不能说联系是客观的。这是不是说马克思主义关于“联系是客观的”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我们又该如何解释马克思主义呢?

注意,我这里说的是“解释”而不是“理解”,我并不是说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

为什么不说是理解呢?

这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并没有把哲学的根本问题搞清楚。在哲学的派别上,马克思主义属于唯物主义而不是语言学派,他并没有意识到语言的问题才是哲学的根本问题,他并没有提出过类似于“没有语词就不能言说”之类的命题。马克思主义还没有跳出语言的陷阱,他认为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才是哲学的根本问题,他还在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上与唯心主义斗得你死我活。因此,我们并不能牵强地把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等同于语言学的观点,说他早就具有语言学的思想。

之所以说是解释马克思主义,主要还是想说明这样的一个道理:在“没有语词就不能言说”这一命题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建立起一种新的哲学体系,这种哲学体系能够把原来所有的哲学派别,包括马克思主义在内都纳入其中,并给予它们以合理的解释。换言之就是,新体系包融了马克思主义,而不是说马克思主义包含着新体系的思想,不是说我们以前没能正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当然了,如果我们愿意,我们也可以说新体系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一种发展,可以说这是后马克思主义或者新马克思主义。

现在我们再回到前面的那个问题,联系是客观的这个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是不是错误的?

不能这样说!

因为,当我们想要判断一个观点是对还是错的时候,我们还必须要先设定一个判断对与错的标准,没有标准我们是不能做出判断的。没有语词就不能言说,这个命题并不天然地就是其它命题正确与否的判断标准,因为它也无法保证自身的正确性,它自身是否正确也还需要一个判断的标准。

实际上,我们用判断命题真假对错的方法来保证知识可靠性的做法最终是行不通的,因为判断真假对错的标准是可以无限递推的,我们用b当作标准来判断a的正确性、真实性,又需要用c来判断b,用d来判断c……

在实际中,我们是不可能无限地递推下去的。在科学上,我们最常采用的一种方法就是使用公理或公设,我们假设某个命题是正确的或者认为它就是不证自明的,认为它的正确性和真实性不需要别的命题来保证,然后我们用这些命题来保证其它命题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在哲学上,人们也采用了类似的方法,就是用真理来当作其它命题的判断标准。所以,在哲学上,人们的一项很重要工作就是寻求真理。

使用公理、公设和真理当作标准的方法,在有限的认知范围内是能够行得通的,但是在理论上它是有缺陷的,是说不圆的。什么是真理,这个问题在哲学上是有很大争议的。其实,我们最需要的倒还不是搞清楚公理到底是不是不证自明的,不是要搞清楚什么才是真理,而是要反思我们保证知识可靠性的这种做法是否恰当,反思我们判断一个命题的真假对错或者是不是真理的这种做法是否合适。

没有语词就不能言说,并不意味着只要说了就是错误的。我们不能说联系是客观的,但是同时我们也不能说联系不是客观的。只有当我们规定这个命题是判断其它命题是否正确的标准时它才能成为标准。如果我们规定“没有语词就不能言说,说了就是错误的”,那么,我们说“联系是客观的”是错误的,说“联系不是客观的”也是错误的。

“联系是客观的”这个观点有它的合理性。只是这个观点的成立是有前提的,它的前提就是预设可以言说。在预先假设没有我们人类,但是我们现有的语词还能使用,马克思主义所规定的语词的意义还没有改变的情况下,我们是可以这样说的,就像我们说“在人类产生之前地球已经存在了四十亿年”一样。

如果没有“可以言说”这个预设,那么所有的认为存在着客观事物的理论就都不能成立。

发布于 2022-02-20 18:20